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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晚传媒·武汉12月1日讯(陈奇雄)将自家的车停在小区公共停车位上,一年内被人无故划伤四次,却找不到“元凶”。今天,家住青山钢都花园127街社区的李先生拨打武汉热线82333333说,希望有关部门能帮他揪出肇事者。
李先生说,2016年12月份,他买了台金色SUV车子。每次他将该车开回小区时,都是规规矩矩将其停在公共停车位上。但令他气愤的是,从那时至今,他的车子已累计被人无缘无故划伤四次。第一次发生在2016年12月11日,车子发动机舱盖被人划上波浪纹;第二次是今年4月23日,车身左侧从前到后,被人划出一条长痕;第三次是今年8月31日,车身右侧被划伤;第四次是今年11月30日,后备箱盖被划成大花脸。

李先生表示,车子第二次被划伤后,他立即报警,民警将小区监控录相资料拷贝下来后带回所里,然后民警让他到所里自己观看监控录相寻找肇事者。他在派出所里,花了整整一下午时间观看录相,最后找到嫌疑人划伤他车子的画面。嫌疑人是一名身材瘦高、年纪约70岁的爹爹,这爹爹用钥匙划伤了他的车。但民警后来没有逮到嫌疑人。
李先生说,他们小区是一个有1200户居民的老旧社区。近年来,随着该小区拥有车辆的业主越来越多,该小区的停车位短缺问题日益明显。车主们开车回小区后,能不能找到停车位,全靠碰运气。不少车主就采用安地锁的方式霸占停车位。如此一来,车主与车主之间因停车问题,经常发生纠纷。另外,小区没车的居民特别是老人们,对有车一族的意见比较大,有人就用划伤车子方式来发泄对车主们的不满。
该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称,下一步,物业公司将增加巡逻力度,以尽量减少车辆被划的情况发生。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段明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为泄私愤或者其他目的,划伤车辆或扎破汽车轮胎的行为,属于故意破坏他人财产罪,视情节轻重可以对当事人处以3年以下、6个月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管制。如果造成的损失数额较大或恶劣程度重的,则可以故意毁坏财物罪或寻衅滋事罪对当事人定罪。寻衅滋事罪根据情形和恶劣程度,可以判处当事人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毁坏财物罪中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判处当事人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编辑 张颖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