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司机赵先生来自山西。当他经过江西时,因为汽车的水箱温度很高,他在附近找到了一家修理厂,计划修理汽车。这只是一个小问题,谈论价格大约是1000元可以修理。
然而,维修大师修理赵先生报价1.7万元,赵先生看到维修清单直接傻,他是水箱温度问题,结果更换了气缸垫、导向轴承、方向油、油、滤芯、正时链、离合器片等,都更换了,显然是汽车大修。
既然维修了这么多钱,赵先生希望维修店拿出维修过的配件,但维修店要求赵先生先付款。付款后,您可以查看配件。谈判失败后,维修店直接拆除了与维修无关的汽车电路板和配件。

更重要的是,为了防止汽车被开走,修理厂直接卸下轮胎,并释放了所有的防冻剂。然而,赵先生只能选择报警。报警后,无言以对的是,修理工拿着一把大扳手直接敲了敲轮毂来发泄他的愤怒。
赵先生觉得很无语,说自己已经在这里5天不能离开了,于是就把这件事发了出来。
有人说,报警后,修理厂那么嚣张,真是谁给的勇气?
还有人说,这件事不是要找警察处理,而是要找市场监管部门。
首先,如何修理修理厂,是否更换配件,需要车主同意。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有权了解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第九条规定,消费者有权独立选择商品或者服务。
因此,如果不知情的话,是否需要更换配件,需要征得车主的同意, 擅自更换配件的做法侵犯了其知情权和选择权,因此消费者有权拒绝支付维修费用。
其次,如果修理厂没有更换配件,而是收取这些费用,那么修理厂的行为就是消费欺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损失,增加赔偿金额是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因此,赵先生有权要求修理厂赔偿5.1万元的损失。
当然,修理厂的这种做法也涉嫌诈骗,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骗取维修费用的,属于诈骗。
本案涉及的金额为1.7万元。当然,赵先生没有支付这笔钱。因此,如果被定为欺诈罪,也是欺诈未遂。当然,未遂也是犯罪,也应当依照刑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维修店一旦确定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消费者欺诈,作为主管部门的市场监管部门,有权对维修店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甚至责令停产或吊销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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