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关于省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公开版

一、主要做法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位推进抓落实。
全市上下强力推进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召开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会议70次,其中市委常委会20次、市政府常务会10次、调度会8次、推进会5次、专题会14次、动员会3次、其他各类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会议10次。
市委、市政府提出以省环保督察为契机,舍得眼前利益、舍得环保投入、舍得问责追责,明确要求推进省环保督察整改做到“一快五严”(一快:快速反应,立行立改,五严:严密协调配合、严格跟踪督办、严禁弄虚作假、严肃环保执法、严厉执纪问责,全力提高办结率),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为推动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30余次深入八个区县(市),对大通湖治理、资江流域饮用水源环境问题整治、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石煤矿治理等现场督查。

(二)压实各方责任,形成攻坚合力。
为加强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市委市政府专题召开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动员部署会,印发了《益阳市贯彻落实湖南省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部署整改工作,交办问题清单,明确任务要求,压实各方责任。
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把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层层传导压力,把整改责任有效传导到位,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制定《益阳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益阳市较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益阳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抓好《益阳市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统筹协调,加强督导检查,确保责任落实,任务落地。
加强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
省环保督察及问题整改期间,累计对235家涉污企业进行责令整改,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

益阳市关于省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公开版 范文模稿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三)在整改中总结提高,建章立制管到位。
各级党委政府及时总结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经验教训,不断健全整改工作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统筹调度。
建立联席会议、督查考核等工作机制,实行一月一例会、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一月一评议。
二是压紧压实责任。
进一步梳理了我市存在的石煤矿山污染、大通湖水环境污染、资江流域锑超标等突出环境问题及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将每个问题分解到各区县(市)及相关市直单位,确保做到一个问题、一个责任人、一套方案、一个班子、一抓到底。
三是加强督查检查。
每月对各个区县(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一次现场督查,对中心城区开展空气质量专项督查;组织其他市直单位开展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畜禽养殖退养和升级改造等专项督查,严格督促各区县(市)加快推进整改落实,确保按时间节点高效完成整改任务。

(四)坚持人民为中心,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我们在办理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问题过程中,始终把维护群众权益摆在突出位置,以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作为信访问题办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着手,找准环保督察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层层强化责任,传导压力,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切实抓好维护群众环境权益这项民心工程。
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抓手,着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优质生态产品,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新鲜的空气,享受优美的环境。
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求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群众信访问题和涉及群众环境权益的整改问题,坚持快速反应、快速查处、快速整改、快速追责。
省环保督察交办我市信访件420件,除16件疑难信访件还在继续办理外,其余404件已全部办结。

二、以省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全力打好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
今年1-2月份,我市空气环境质量明显下降,全市上下积极行动,深入分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强力推进整治。
一是开展工业企业提标改造。
全市火电、水泥、钢铁行业提标改造工作已基本完成。
二是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
城市建成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已全部完成淘汰,全市共淘汰燃煤锅炉283台,共计639.8蒸吨,替代原煤30万吨。
三是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
全面完成本年度省定高排放黄标车辆淘汰工作任务;全市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已完成94.17%。
四是加强扬尘综合整治和面源污染治理。
督促施工工地安装***监控和自动监测设备,做到6个100%;要求在建项目安装环保除尘雾炮机、专业喷淋降尘设备和在线扬尘测控系统;加大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力度,市中心城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1%、县级城市机械化清扫率为70%。
加强餐饮油烟末端治理和露天烧烤规范整治。
五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完成了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建设了高新区空气质量精细化管理网格化微站,开展了非道路移动源调查。
六是加强督查和巡查。
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定期督查,市生环委办公室每周例行巡查,下发督查通报,市政府领导组织约谈,强力推进问题整改。
七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对多次通报未予整改到位的单位,顶格处罚,纳入信用评价考核体系,督促项目整改到位。
通过综合整治,3-10月我市空气质量逐步好转。

(二)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一是持续推进重点流域片区整治。
大通湖片区:通过综合施策,今年1-10月,大通湖水质有9个月为Ⅴ类,5月份达到Ⅳ类,总磷浓度分别为0.2mg/L、0.12mg/L、0.14mg/L、0.11mg/L、0.09 mg/L、0.11mg/L、0.12mg/L、0.15mg/L、0.15mg/L、0.15mg/L,总磷平均值为0.13mg/L。
大通湖流域已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厂全覆盖,污水管网改造已完成70%的工程。
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大通湖流域90%以上的农户“两桶制”配备到位,乡镇垃圾中转站均已建成。
构建了比较完整的垃圾收转运系统,流域范围内的城区、村边、渠边、湖边的垃圾得到了有效的收集和处理。
开展入湖口及交界断面水质监测,对38个入湖口及33个跨乡镇交界断面的水质全面实行了月度监测通报制度,并根据水质考核结果,对考核对象严格实行经济奖罚。
大通湖区4个主要入湖口湿地已建成,初步构建以挺水植物荷花为优势群落的湖滨沿岸带;沅江市基本完成了大通湖入湖口爱民渠(通爱民闸)与大寨渠(通北河口)生态修复建设项目的人工促进植被修复和人工投放净水生物工程;南县苏河、明山电排渠等渠道两岸建成成由菖蒲、菰等植物组成的人工湿地,苏河已种植莲藕等净化植物120亩。
大通湖流域完成改厕17508户,完成任务66%。
南湾湖基地部队已与大有养殖户初步达成2019年12月底全部退养的协议,目前大有猪场存栏量约9200余头。
大通湖流域的珍珠养殖已全部退出,总退出面积达12592亩。
临湖1000米范围内精养鱼塘25295.11亩,已退出19594.21亩,完成任务的77.5%。
流域内完成水肥一体化应用面积2.32万亩,完成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面积164.6万亩,完成病虫绿色防控面积69.43万亩。
大湖沿岸带种植湘莲(红莲)约5000余亩,大湖水草空斑区(总面积约2万亩)种植了6000亩的马来眼子菜158470公斤、黑藻718100公斤、黄丝草11870公斤,播撒苦草纯种子1150公斤。
沅江两江七湖片区:已完成《沅江市城区五湖水环境整治种植沉水植物提升水质工程设计方案》的编制与项目预算的财政评审等前期工作;完成测土配方施肥面积5.8万亩,绿肥种植1万亩,统防统治面积2.5万亩次,绿色防控0.8万亩;已完成下琼湖黑臭水体治理;完成胭脂湖污水处理厂管网铺设2048米、检查井(沉泥井)砌筑90座,1号、2号场站500吨规模的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运营;基本完成沅江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的配套管网建设。
三仙湖片区:沿线乡镇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已基本完成;完成沿线6个乡镇压缩式生活垃圾中转站的建设并投入使用;完成32户精养塘和9户珍珠养殖的退养;对禁养区内的361户畜禽养殖实施了退养,拆除栏舍面积10万多m2,完成粪污治理设施建设80%的工作任务。
桃花江片区:沿线正在进行桃花江河道清淤工程和桃花江石牛江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2个项目,已完成方案设计、财评、招投标。
志溪河片区:已委托省环科院制定断面达标工作方案,同时积极开展沿线竹制品加工企业的巡查、监管,严防污染反弹,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确保达标排放。
黄家湖片区:拆除了度假区的违规建筑;对黄家湖流域内污染源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周边涉水企业下达了控制总磷排放的通知;督促鸿源稀土完成了环境问题整改;益阳职业技术学院污水处理设施已投入试运行;长春镇污水处理厂深度除磷项目已完成调试,正常运行。
4-10月份黄家湖水质由Ⅳ类变为Ⅲ类。
二是全面开展工业园区水环境问题整治。
制定了《长江经济带(益阳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范围、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及职责分工,正在全面排查。
加大对未完成提标改造任务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调度督促力度,高新区朝阳片区工业废水依托团洲污水处理厂处理提标改造工程于6月底完成,扩建工程现已完工,正在进水调试运行;大通湖洞庭食品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全部工程、设备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已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正在调试数据稳定性;高新区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已完成,正在试运行;安化县经开区黑茶产业园依托海川达水务有限公司提标改造工程已基本完成,正在安装设备,11月底通水试运行,江南工业园内污水处理设施正在建设。
三是扎实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工作。
已完成对238个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环境基础信息采集;基本完成县级以上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全市101个千吨万人水源地,24个已完成保护区划定,其余水源地已完成划定技术报告编制,专家论证,省厅审定,市人民政府已行文上报省政府请求批复;完成了市级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和沅江、桃江、安化、南县和大通湖区县级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针对市二(三)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西流湾泵站污水溢流问题,已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强力推进整改;针对市二(三)水厂、桃江一水厂和南县振兴水厂饮用水源水质不达标问题,编制了达标方案,正在推进实施。

(三)稳步推进“净土保卫战”。
一是全力推进资江流域锑污染整治。
全面开展资江流域锑污染排查,对资江干流和一级支流的水质进行定期监测,形成了《资江流域益阳段锑污染整治评估报告》,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资江流域益阳段锑污染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年—2021年)》;对生力化工等7家涉锑企业进行整治,目前已完成5家验收;定期对久通、渣滓溪等6家涉锑企业进行监测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其整改到位。
二是开展涉镉企业排查。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的统一安排,今年我市开展了四轮的重点行业企业涉镉排查,确定前三轮涉镉等重点行业企业25个。
三是全面推进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
通过自查自纠和全面梳理,我市31个自然保护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587个。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和相关市直单位按照“绿盾行动”的有关要求,采取边查边整改的方式,完成整改487个。
四是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
完成了安化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工作的验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35个重点村已完成,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117个行政村已按实施方案全面开展。
五是加快推进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建设。
目前已完成项目可研审批、社会风险稳定评估、项目选址规划、土地批复、施工图设计、征地拆迁、设备预采购等一系列前期工作,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获省厅支持,正按程序报批。
六是完成超期贮存危险废物处置工作。
顺利完成原益阳市锑品冶炼厂历史遗留废渣的处置。

(四)加强环境信访处理和监管执法工作。
今年以来,市本级共受理、转办信访件1799件,其中电话举报1384件、来访举报14件、来信举报4件,媒体曝光12件,内部转办16件,网络举报110件、微信举报259件。
对高新、桃江、赫山等地重点信访件进行了现场督办,重点处理了桃江县博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20多名群众群体性上访事件;调查处理了群众集中反映的湖南森华木业有限公司存在排放异味气体问题。
积极开展“环湖利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等专项行动、石煤矿山整治,对全市涉气、涉水、涉矿等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支队共办理环境违法案件19起,罚款总额144.6万元,其中一般行政处罚案件13起,停产限产关闭案件3起,移送行政拘留案件3起。

三、整改成效

通过持续推进省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我市空气质量和水环境明显改善。
2018年,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90.0%,同比上升6.3%。
PM2.5平均浓度为3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6%;PM10平均浓度为6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4%,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综合指数4.09,全省排名第5位。
2019年1-2月,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虽有所下降,但从3月起逐步呈改善趋势。
2018年全市23个国控及省控断面中(国控断面7个,省控断面16个),Ⅰ-Ⅲ类水质断面15个,占65.2%,Ⅳ类水质断面7个,占30.4%,劣Ⅴ类水质断面1个,占4.4%。
2019年1-9月,全市25个国控及省控断面中(国控断面7个,省控断面18个),Ⅱ类断面13个,Ⅲ类断面为7个,Ⅳ类断面4个,Ⅴ类断面1个,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断面20个,均值优良率为80%,断面优良率逐步提高,不达标水体通过治理均有不同程度改善。
2019年1-9月,益阳市中心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水源达标率和水量达标率均为100%。

四、存在的问题

益阳在落实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中,下了很大的决心,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离省委省政府和省环保督察组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主要体现在:

(一)大气质量改善压力较大。
进入2019年,受外来输入性污染和本地污染源综合影响,我市空气质量急剧下降,PM10、PM2.5达不到预定目标要求。
本年度3月份以后,我市积极应对,组织相关部门,通过采取应急会商、督查巡查、专项整改、行政执法等多种措施,城市空气质量有所好转,9月份单月排名已提升至全省第5位。

(二)水环境治理压力大。
大通湖等湖泊水生态系统恢复是一个长期艰巨的过程,有的水域由于过去过度养殖,农业、生活污水面源污染严重,区域内水生态环境容量锐减,短时期内难以达到Ⅲ类水质。
桃谷山断面位于资江干流下游,不是源头水,也不属于国家自然保护区,断面上游市、县水质目标定为Ⅱ类,而中间段的桃谷山断面水质目标为Ⅰ类,达标难度大。

(三)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
我市老城区、部分乡镇排水管网还是以雨污合流管网为主,污水收集管网及收集系统还不完善。
部分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不完善,进水量不足、进水浓度偏低,导致无法充分发挥效益。

(四)畜禽规模养殖场升级改造任务重。
我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点多面广,基础薄弱,升级改造任务繁重。
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环保意识淡薄。
部分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设施配套建设标准不高,投入不足。

(五)治理资金缺口较大。
我市环境问题欠账很多,一些重点环境问题治理资金投入需求量大,市、县两级都面临较大的资金投入压力。
比如,全市22个石煤矿的整治和修复需资金10亿元以上,大通湖治理项目需资金18亿元左右,这些都给整治工作带来巨大的困难和压力。
我市共有制浆造纸企业26家,员工7000余人,资产总额56.06亿元,负债总额30.59亿元,制浆造纸企业退出后职工安置难、发展替补产业难。

五、下一步的打算

我市将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牢固树立和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立市、绿色发展,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一)确保全面完成环保督察整改任务。
严格对照整改方案明确的目标、措施和时限要求,狠抓问题持续整改和推进落实,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以铁的决心,铁的手段,全力推进问题整改。
一是加强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开展园区内涉水企业执法检查和污染整治;二是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扩容改造,重点推进重点流域污水处理厂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实施城北、团洲、桃江等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三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持续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绿肥种植、水肥一体化、有机肥替代等技术,减少化肥施用量;四是加强洞庭湖环境整治,按照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总氮、总磷控制为重点,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城乡生活污染治理、工业污染防治、黑臭水体治理、非法采砂整治、湿地生态修复、农村安全饮水等10大领域治理;五是整治城市黑臭水体,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六是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置,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建设覆盖城乡的垃圾收运体系和垃圾分类收集系统。

(二)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全市各级各部门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紧紧围绕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开展督查督办,把问题整改与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更好地结合起来,确保完成“夏季攻势”“百日会战”等各项目标任务。

(三)健全完善绿色发展长效机制。
我们将以突出环境问题环境整改落实为抓手,从制度层面研究解决全市环境保护的普遍性、长期性问题,坚决废止与生态文明思想和环境保护法律规定不符的“土政策”、旧观念、坏习惯。
严格按照“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和保护好一江碧水的要求,落实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珍惜自然山水资源优势。
完善生态源头保护制度,严格执行主体功能区规划,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建立生态补偿、生态考核制度,强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建立管理协同制度,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群众参与、社会支持”的环境保护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构建具有益阳特色、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

来源:益阳市人民政府网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