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创新试点要做些啥

那么,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究竟要做什么工作?达成什么目标?本期《江西营商》周刊为你详细解读。

01 试点城市要完成什么任务?

●要便利跨境贸易 也要优化涉外管理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要做些啥 范文模稿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通知》要求,各试点地区要始终对标一流水平,聚焦市场主体关切,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一体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同时,试点城市要重点开展10个方面112项改革举措。

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功能推广应用,推动试点城市地方电子口岸建设,推进铁路、水路、航空等运输环节信息对接共享,全流程作业无纸化,实现运力信息可查、货物全程实时追踪,提升多式联运便利化水平。
进一步深化进出口货物“提前申报”“两步申报”“船边直提”“抵港直装”等改革。
建设数字贸易平台,完善服务贸易公共服务网络。

优化外商投资和国际人才服务管理。
加强涉外商事法律服务,建设涉外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
探索建立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制度,对部分需持证上岗的职业,允许取得境外相应职业资格或公认的国际专业组织认证的国际人才,经能力水平认定或有关部门备案后上岗,并加强执业行为监管。
简化港澳投资者商事登记的流程和材料,将更多涉外审批服务事项纳入“一网通办”。

●要破除隐性门槛 也要规范准入退出

《通知》要求,试点地区要有效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
围绕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着力破除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领域针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
全面落实“全国一张单”制度,做到“非禁即入”。
积极探索实施“一照多址”“一证多址”改革,探索企业生产经营高频事项省内跨区域互认通用。
大力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合同广泛应用。

同时,也要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
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名称登记、信息变更、银行开户等便利度。
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评估制度,推行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
推行破产预重整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破产重整信用修复机制。
开展行政审批提速增效“四减一优化”。

●要清理隐性审批 也要适应新兴业态

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
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
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审批中存在的“体外循环”“隐性审批”等行为。
推动分阶段整合规划、土地、房产、交通、绿化、人防等测绘测量事项,优化联合验收实施方式。
建立健全市政接入工程信息共享机制。
探索在民用建筑工程领域推进和完善建筑师负责制。

更好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
完善创新资源配置方式和管理机制,探索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准营标准,提升市场主体创新力。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探索高精度地图面向智能网联汽车开放使用。
推进区块链技术在政务服务、民生服务、物流、会计等领域探索应用。
探索对食品自动制售设备等新业态发放经营许可。
完善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机制,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
探索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
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有序开放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产生的部分公共数据。

●要维护公平竞争也要创新监管机制

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建立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定期公布审查结果。
着力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防止滥用行政权力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形式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行为。
持续深化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
健全遏制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长效机制。

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监管。
坚持放管结合、并重,夯实监管责任,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流程的监管机制。
在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领域,探索实行惩罚性赔偿等制度。
深化“互联网+监管”,探索形成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深度融合。
在医疗、教育、工程建设等领域探索建立完善执业诚信体系。
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健全平台经济治理体系。
推动行业协会商会等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

●要畅通投诉渠道 也要提升服务质量

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立政府承诺合法性审查制度和政府失信补偿、赔偿与追究制度。
畅通政府失信投诉举报渠道,健全治理“新官不理旧账”的长效机制。
构筑“政务诚信监测治理”体系,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
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畅通知识产权领域信息交换渠道,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
探索建立联系服务重点知识产权企业制度。
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
加快破产财产处置,促进企业破产重整。

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
加快建立健全高效便捷、优质普惠的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
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和营商环境投诉处理机制。
完善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制度。
持续优化企业办税服务,深化“多税合一”申报改革,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涉税、继承等业务办理便利度。
推进水电气网等“一站式”便捷服务。
推进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在银行开户、贷款、货物报关、项目申报、招投标等领域全面应用和互通互认。
推进公安服务“一窗通办”。
推行涉企事项“一网通办”“一照通办”。

02 如何保证试点工作有序有效?

根据《通知》,省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将定期梳理总结试点工作成效,及时协调解决试点中的困难问题。
省直有关部门将结合自身职责,及时赋权并积极指导试点市、县(市、区)推进相关改革。
涉及国家事权的,省直有关部门将积极向国家争取,为试点地区开展先行先试创造良好条件。

我省要求各试点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本地区试点实施方案,报省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批准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省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将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试点情况和需要适时扩大试点市、县(市、区)范围。
同时,定期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进行评估,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市场主体满意的改革措施及时复制推广,对出现问题和风险的及时调整或停止实施。

文/陈文秀 江西营商全媒体温伟程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