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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饶横峰的刘先生上个月在市区一家二手车行,买了一辆二手面包车。可他说,这之后不仅没有买车的喜悦,反而感到特别闹心。
刘先生说,他的这辆二手面包车,是3月8号在诚欣二手车上饶精诚店买的,当时花了23800块钱。
刘先生:“买回去4天,3天都在修理厂,第一天开出去喇叭不响;第二天是空调的问题,空调不制冷也不制热;然后第三天就是发动机有点问题。”
修理厂维修工人检查后,建议他去做车辆鉴定。
刘先生:“鉴定的结论是事故车五级,我问鉴定的人,鉴定级别最高是几级,他说最高是五级,我当时就懵掉了,我等于买了一个出过大事故的车。”
据江西诚保机动车鉴定评价有限公司出具的鉴定报告显示,这辆面包车经过比较大的事故碰撞,造成左右前纵梁变形,发动机后移,车身防火墙受损,经评估师评定为事故车五级。刘先生说,当时在购车时,二手车行在合同里注明,整车车况除右边叶子板内衬有伤,大梁无切割、无大撞,保证车况无重大事故。
刘先生:“白纸黑字写在这里,他说过不是事故车,然后我查出来是事故车,他的行为是严重欺诈。”
刘先生称,他是在诚欣二手车上饶精诚店购买的车子,但签订的是国亮二手车辆交易合同,合同上盖的却是上饶市星炊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章。对此,诚欣二手车上饶精诚店相关负责人项先生表示,当时在买车的时候,是刘先生自己要求他在合同上注明车子无重大事故的。
诚欣二手车上饶精诚店相关负责人项先生:“叶子板内衬里都有伤,肯定是有问题的,都跟他讲得一清二楚的。他说你给我加注一下无重大事故,我就给他写了一下。”
项先生说,他同意退车并全款退给刘先生,但对方想要补偿,所以双方没有协商好。对此,律师建议,如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律师肖建明:“根据我们刚颁布的《民法典》第148条规定,消费者可以以二手车商涉嫌欺诈为由,要求撤销该份合同。根据我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第一款的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二手车商返还购车款,并要求其按照购车款的3倍承担赔偿责任。”
目前,刘先生已向消协反映,并打算诉讼法律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