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整改(编辑器属实交办噪声整改)

第十九批交办信访件查处情况的公示

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6月19日(第十九批)
交办我市的10件信访件(其中1件重复件)
截至6月25日
已办结4件
其中,经查属实的10件
责令整改5件

01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责令整改(编辑器属实交办噪声整改) 汽修知识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埇桥区大店镇朱庙村“宿州市百汇水泥制品厂”噪声和粉尘严重影响村民生活。

污染类型:大气、噪声

是否属实: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经实地核查,“宿州市百汇水泥制品厂”位于东城行管会汴南村,无防尘措施,地上粉尘积灰较为严重。

处理和整改情况:

园区相关部门已查封企业,并责令东城行管会按“两断三清”要求,限期拆除取缔到位。

02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灵璧县灵城镇城区多家小区存在服装加工点,低频共振噪音,影响居民生活。

污染类型:噪声

是否属实: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接信访问题后,灵璧县立即安排市场监督管理局调阅服装加工行业注册信息,经查,灵城镇在册服装加工企业共有173家,位于城区范围内约140家。
6月22日,灵城镇政府委托安徽创佳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按照10%的比例随机抽取14家服装加工厂进行噪声声级检测,预计一周内出具检测报告。

处理和整改情况:

待检测报告出具后,灵璧县生态环境分局对存在噪声超标行为的服装加工厂依法处置,责令限期整改,消除噪声污染隐患;灵城镇政府联合县生态环境部门要求位于小区或其他人口聚集区域的服装加工厂提标整顿:对缝纫机加装防震垫,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生产时关闭门窗,限制午间和夜间生产。

03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埇桥区曹村镇河北村附近山上一家料场,运输货车噪声扰民。

污染类型:噪声

是否属实: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埇桥区组织区公安分局、曹村镇联合调查,现场发现:曹村镇河北村北山上有一片空地,曹村镇辖区居民胡某在该空地存放物料,是一家小型物料堆放场,存放少量物料。
运输物料时,有货运车辆经过,产生噪音扰民。

处理和整改情况:

埇桥区公安分局、曹村镇有关工作人员已责令该物料堆场负责人对物料进行清理,目前,物料已清理完毕。
下一步,将加大对该处的日常监管力度,巩固整改成果,严防污染问题反弹。

04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砀山县310国道唐寨镇段,红绿灯路口货车不减速,鸣笛噪音扰民 。

污染类型:其他

是否属实: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310国道穿唐寨镇段存在过境大货车频繁鸣笛和绿灯期间通行红绿灯路口不减速现象。

处理和整改情况:

砀山县加大对禁鸣路段违规鸣笛大货车的查处力度;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公众号发布相关知识和走村入户宣传等方式积极引导非机动车驾驶员群体自觉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机动车驾驶员依法礼让斑马线;通过科技手段,严查大货车超速违法行为,利用路口电子警察及时采集处罚机动车在路口的交通违法,督促驾驶员群体守法出行。

05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宿州市埇桥区东昌路沿街商铺店外使用高音喇叭或音响播放音乐,噪声扰民。

污染类型:噪声

是否属实: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埇桥区组织区公安分局、东关街道前往走访核实,对东昌路沿街商铺使用高音现场进行调查,经了解,群众反映东昌路沿街商铺店外使用高音喇叭或音响播放音乐,噪声扰民问题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埇桥区公安分局、东关街道有关工作人员已对东昌路沿街商铺使用高音喇叭进行专项治理,并约谈中国黄金店和蜜雪冰裕店铺店长,暂扣中国黄金店铺音响一部。
同时,常态化监管沿街商铺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行为。

06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1.泗县四五大桥桥南50米大海超市、太平洋超市喇叭噪声扰民。

2.汴水人家小区附近“中联水泥厂”粉尘噪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污染类型:噪音、大气、水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1.经泗县公安局现场核查发现,太平洋超市、大海超市门前均摆放两个外音喇叭,该问题反映属实。
2.反映的“中联水泥厂”为泗县中联水泥有限公司,位于泗县泗五大桥西南、329省道边。
该公司水泥粉磨项目影响报告表于2009年8月17日由泗县环境保护局批复准予建设(泗环建【2009】21号),2011年5月23日由泗县环境保护局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准予生产。
该公司生产环节产生的粉尘采用袋式除尘进行收集处理,共安装12台除尘器,在粉磨环节主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上级环保部门联网;在生产过程中主要噪声源为球磨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用减震及隔声吸声措施削减设备噪声。
经现场检查,该企业各项治污设施均能正常运行使用,通过调取在线设备数据和调阅第三方监测报告,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处理和整改情况:

1.公安民警现场对两家超市业主进行劝诫,同时加强该区域常态化巡查力度,杜绝超市喇叭噪音扰民现象发生。
2.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并要求企业加强厂区环境卫生管理,扩大洒水区域,增加厂区洒水频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使用,防止环境污染问题发生。

07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埇桥区大店镇大东村306省道北侧(埇桥区与灵璧交界处)德胜搅拌站,手续不齐全,料仓未封闭,粉尘影响农作物生产。

污染类型:大气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埇桥区组织区住建局、大店镇现场核查,经查,企业手续齐全。
现场发现该搅拌站西侧和南侧两个大门门帘未关闭,仓库内东侧顶部未完全封闭,南侧进料通道未硬化,有沙石散落,车辆通过造成扬尘污染。

处理和整改情况:

埇桥区住建局、大店镇已责令企业及时关闭料仓防尘帘,硬化厂区南东西道路,及时洒水抑尘,及时清理散落沙石。
目前,企业已按要求及时关闭料仓防尘帘;场区内增加洒水降尘频次;进料通道正在硬化,散落沙石已清理干净。

08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灵璧县娄庄镇沱北村沱河防洪坝被人恶意取土 ,防洪坝的高度大大降低,有人在上面种植农作物造成水土流失。

污染类型:土壤

是否属实:部分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6月20日,灵璧县水利局会同娄庄镇政府现场核查:

1.娄庄镇沱北村沱河堤坝原设计相对高度2.6米,现场测量堤坝高程约3.9米,堤坝高度未降低。

2.经查,2022年3月,县水利局对南沱河左岸沱北村段堤防土地使用权进行发包,要求承包方按规定统一绿化;核查时发现该处堤防存在种植农作物情形。

处理和整改情况:

1.加强宣传动员,限期整改;
2.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种植林木,不得在河坡堤防种植农作物;
3. 属地乡镇政府和县河长办加强河道巡查频次,制止堤坡种植农作物行为。

09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砀山县周寨镇陈集村大吴庄存在多家养鸭大棚,污水直排,臭气扰民。

污染类型:大气、水

是否属实: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调查,周寨镇陈集大吴庄为现在的解楼村大吴庄自然村,在大吴庄村南有7户16个养殖大棚,目前在养3户8个棚,空棚8个,正在养殖的棚内存有不同程度的畜禽养殖臭味,无污水直排现象,棚外三级化粪池没有正常启用,棚内开槽储粪便,没有做硬化防渗,棚外运动场鸭毛遍地,环境较差。

处理和整改情况:

周寨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已督促养殖户将蛋鸭全部清理出棚,棚内杂物及粪便清理干净后再进行消杀、祛味。
建设相应规模的沉淀池、储粪场,安装生态除臭设备。
棚内的污水池硬化防渗。
跑场改建成相应规模的副棚。
证照必须齐全。
7月30日前全部整改完毕。
完不成整改的养殖棚,不得复养。

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
宿州市转办第25批信访件

6月25日,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信访件9件:其中来电举报8件、微信举报1件。
按行政区域分:埇桥区3件、萧县3件、市生态环境局1件、市经开区和市水利局共同办理1件、埇桥区和市经开区共同办理1件;按主要污染类型分:大气污染3件、水污染3件、其他污染3件。
截至6月25日,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我市转办信访件235件,已全部交办到位,相关单位(部门)正在办理中。
按照省督察组要求,信访件的办理情况在7天内反馈到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宿州市协调联络组
2022年6月26日

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30天。
进驻期间(2022年6月1日—6月30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57-2550068,专门邮政信箱:安徽省宿州市0013号邮政信箱,专门微信举报平台:安徽生态环保督察宿州市信访举报。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18:00。

制作:岳园、王琼琼、崔秀海
审核:潘云然、杨永琪、朱洪娟
投稿邮箱:sztv123xm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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