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男孩去了另一家医院,但费用是800元。男孩找到了医院的理论,但医生说:“病人主动拆线。”。医院发现真相后,治疗结果明亮。(案例来源:西瓜***等)
小陈(化名)在餐厅当服务员,勤奋,平时主要做一些端菜等工作,但有时还会在厨房帮忙洗餐具。
事发当天,陈骁忙着在厨房洗碗,不小心把盘子打碎了,拇指和无名指也被碎片割成了一个很深的洞,血直流。

小陈来不及多想,让同事陪他去最近的医院治疗,因为老板不在店里,陪同同事和小陈口袋加起来只有1000元,没有更多。
刘医生(化名)检查时,没有提前说手术费用,忙着给小陈止血做手术。小陈伤口很深,需要缝针,大概8针左右。
对刘医生来说,这种手术只是一个小手术,并不复杂,麻醉后,几分钟后,缝合针,用石膏保护。
手术结束后,刘医生拿着收费文件让小陈付款。小陈收到文件,上面写着1830元,还有麻醉剂、设备等详细费用。
小陈找同事凑钱。结果只有1000元,手机也没带。于是他和刘医生商量:“医生,我今天只带了1000元,还差800多元。明天过来怎么办?”
刘医生说:“医院有医院的规定。医疗费用后没有补充说法。要么付钱,要么拆除刚缝好的针线。否则,我就不能解释了。”
听到这句话,小陈非常激动。怎么会这样?不是说医生救死扶伤吗?做好手术没有理由拆除。
但打不过刘医生,小陈只能硬着头皮说,还是把石膏和针线拆了吧。
然而,刘医生说,如果你想服用麻醉剂,你仍然需要收费。
无奈之下,小陈不得不决定不打麻药拆线。
就这样,石膏看起来还是湿的,没有晾干,伤口还渗透着血,石膏和针线又被刘医卸下了。小陈痛得尖叫起来,血又冒了出来。
之后,陈骁和他的同事去了另一家医院做手术,但费用只有800元。陈骁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感到不舒服。
第二天,小陈找到了刘医生的理论,但刘医生自信地说:“每家医院都有不同的收费标准。费用不同是正常的。至于拆线,你自己也提出了。难怪我。”
看到刘医生态度强硬,小陈向院长投诉,广为宣传。
医院意识到问题的重要性,进行了调查。经调查,认为刘医生处理不当,被停职。
那么,如何从法律的角度来判断这件事呢?
1、刘医生因医疗费用不足,要求小陈拆除手术针线,违反医德,违反救死扶伤的法律义务,可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医师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医师在执行活动中,要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地治疗病人。
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这是医生行业的责任,不得随意放弃,也不得设置任何前提条件。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刘医生为小陈做了紧急治疗,但当得知小陈没有足够的钱支付时,他不知道如何灵活,迫使小陈做出拆线的选择,这违反了他的职业道德。
与此同时,刘医生在别人伤口上撒盐的行为比拒绝紧急治疗更严重。
《医生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需要紧急治疗的患者,拒绝紧急治疗,或者因不负责任延误诊疗,可以依法给予警告、暂停职业、吊销医生执业证书。
就本案而言,刘医生的处理方法违反了医德和法律义务,可以依法处罚。虽然没有对陈骁造成更严重的损害,但停止处罚是必不可少的,医院对刘医生的处罚相对合理。
2、涉案医院对小陈的手术收费是1830元,但小陈去其他医院收费是800元,那么,涉案医院是否存在过度收费的问题呢?
涉案医院的领导曾解释说,相关费用的标准有明确的价格标准,一根手指的手术费用约为600元,两根手指共1830元,没有问题。
笔者还搜索了手指跟腱缝合手术的平均费用在600-800元左右,具体费用因医院等级和区域而异。这样,医院就不太可能乱收费了。
3、对于刘医生和涉案医院的医疗侵权行为,小陈可以选择协商、调解或诉讼寻求救济。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22条,患者可以通过协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医疗纠纷。
结合《民法典》第1218条的规定,小陈在治疗过程中遇到了刘医生不规范的治疗措施,导致小陈二次受伤。作为涉案医院的医生,刘医生违反了职业道德和执业义务,有权要求涉案医院承担赔偿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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