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政要》卷三节选翻译:贞观元年,唐太宗封中书令房玄龄为邗国公,兵部尚书杜如晦为蔡国公,吏部尚书长孙无忌为齐国公,这些人员官品都列为一等,可享受一千三百户的俸禄。太宗的堂叔淮安王李神通立刻上奏道:“当初,在太原初举义旗时,是我带兵首先赶来响应,怎么现在房玄龄这些文人,却首封比我高等,我不服。”太宗说道:“国家大事,只在赏罚。赏赐的人自然是和他的功劳相当,无功的人自然退避不争。
所罚的人和他的恶行相当,做坏事时人们才会感到畏惧。可知赏罚不能轻率施行。如今论功行赏,房玄龄等有运筹帷幄、安抚社稷的功勋,就像汉代的萧何一样,虽没有汗马战功,但能制定策略、推荐贤能,所以应该功居第一。叔父是国家至亲,要封赏我当然无所吝惜,但不能因为亲私关系就随意与功勋大臣同样封赏!”因此功臣们相互之间说:“陛下秉公封赏,不偏袒亲眷,我们怎么可以胡乱申诉猜疑呢?”当初,高祖把同宗子弟和三代之内的旁系弟侄分封为王的有几十人。太宗对臣下们说:“从两汉以来,只封子和兄弟,宗室中疏远的,除非有大功如汉代的刘贾、刘泽那样,否则一律不得受封。如果所有的宗室都封王,就会劳苦万民。”于是把郡王宗室中没有功劳的都降封为县公。
《贞观政要》卷三原文节选欣赏

贞观元年,封中书令房玄龄为邗国公,兵部尚书杜如晦为蔡国公,吏部尚书长孙无忌为齐国公,并为第一等,食邑实封一千三百户。皇从父淮安王神通上言:“义旗初起,臣率兵先至,今玄龄等刀笔之人,功居第一,臣窃不服。”太宗曰:“国家大事,惟赏与罚。赏当其劳,无功者自退;罚当其罪,为恶者咸惧。则知赏罚不可轻行也。今计勋行赏,玄龄等有筹谋帷幄、画定社稷之功,所以汉之萧何,虽无汗马,指踪推毂,故得功居第一。叔父于国至亲,诚无爱惜,但以不可缘私滥与勋臣同赏矣。”
由是诸功臣自相谓曰:“陛下以至公,赏不私其亲,吾属何可妄诉。”初,高祖举宗正籍,弟侄、再从、三从孩童已上封王者数十人。至是,太宗谓群臣曰:“自两汉已降,惟封子及兄弟,其疏远者,非有大功,如汉之贾、泽,并不得受封。若一切封王,多给力役,乃至劳苦万姓,以养己之亲属。”于是宗室先封郡王其间无功者,皆降为县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