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燮(xiè),号板桥,是清朝乾隆元年的进士,画竹和兰是他的长处。他曾经在范县担任县令,爱百姓就像爱自己的子女,不受贿赂,案件处理的很快,没有积压。空闲的时间经常和文人们喝酒颂诗,甚至有时都忘了他是当官的人。郑燮后来被调任到潍县作官,恰逢荒年,(到了)人吃人(的地步)。
郑燮打开官仓发放粮食来赈济灾民,有人阻止他,郑燮说:“这都什么时候了,如果向上申报,百姓怎能活命?皇上怪罪下来,所有罪名,我一人承担。”于是立即把粮食发放给百姓,上万人得以活命。任命期到的时候,潍县的百姓沿路为他送行。
郑燮,号板桥,清乾隆元年进士,以画竹,兰为长。曾任范县令,爱民如子。室无贿赂,案无留牍。公之余辄与文士畅饮咏诗,至有忘其为长吏者。迁潍县,值岁荒,人相食,燮开仓赈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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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阻之,燮曰:“此何时,若辗转申报,民岂得活乎?上有谴,我任之。”即发谷与民,活万余人。去任之日,父老沿途送之。
1、为:作为,当。
2、长:擅长。
3、室:家。
4、贿赂:别人有求于某人而送的东西。
5、无留牍(dú):没有遗留下的公文;牍:公文。
6、之:的。
7、余:空闲。
8、辄:就。
9、至:甚至。
10、其:他,指代郑板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