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春节假期延长,全市各车管服务窗口(包括市、县、区车管所)统一推延至2020年2月3日恢复业务办理。
二、自2020年1月31日(正月初七)起,全市各机动车驾驶人考场、“两个教育”(驾驶证记满分教育、审验教育)的现场教育场所暂停受理业务,相关互联网平台的考试预约、“两个教育”预约功能同步暂时关闭。
(一)“两个教育”包括驾驶人在我市车辆管理所及各县级车辆管理所参加的“审验教育”和“满分教育”。

(二)已通过互联网预约驾驶人考试(含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及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的考生,我市车辆管理所将统一做取消考试处理,不计入考生考试次数,不重复缴纳考试费用,不影响今后考试预约顺序。其中,已提交预约考试申请,但未确认预约结果的考生,可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gd.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自行取消预约。
(三)对学习驾驶证明临近到期的考生,请保持电话畅通,车辆管理所会与您联系,并妥善处理因疫情防控导致的过期问题。
(四)已通过互联网预约“两个教育”的驾驶人,选择以网络学习方式参加教育的,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在线完成网络教育学习部分。对需要现场参加学习教育并临近有效期的驾驶人,车管部门将安排延期办理。各考场、教育场所恢复对外办公以及互联网平台相关预约功能恢复时间,将根据本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布置要求确定后及时向社会公告。
三、已公布的14项可在线办理的车驾管业务,暂停提供车管窗口现场办理服务。
四、到车辆管理所现场办理业务的群众,请提前佩戴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等疫情防控措施。
五、各登记服务站、机动车检测站按照省、市对企业复工的时间相关要求,均不早于2月9日24时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