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安全培训机构2023年11月份安全生产资格考试情况公告

安全生产资格考试情况公告

根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凡在我市从事特种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培训活动的安全培训机构,实行备案制登记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学员有权自主选择安全培训机构参加安全培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行指定。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依法依规对辖区内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对存在不按大纲教学、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安全培训机构,一律依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44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严肃处罚。

现将纳入我局备案管理的安全培训机构2023年11月份安全生产资格考试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依法向社会公开,供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

珠海市安全培训机构2023年11月份安全生产资格考试情况公告 范文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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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11月份全市安全生产资格考试情况汇总表

珠海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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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珠海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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