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告!举报这些违法行为奖励(奖励举报万元缴获公安机关)

为进一步鼓励广大群众热情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向政法机关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人民群众发现或知悉公安机关未发现或掌握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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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二)正在被立案侦查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所实施但公安机关尚未发现或掌握的犯罪案件线索。

(三)公安机关正在追捕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的具体落脚点或藏身地等线索。

(四)公民举报时,应尽可能提供线索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等简要案情,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绰号)、住址、主要特征、藏匿地点及主要犯罪事实、证据情况等。

(五)其它有助于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线索。

二、奖励原则

对人民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实行物质与精神奖励相结合,按照“大案大奖,小案小奖”的原则进行奖励,多人提供和举报同一案件或同一事件线索的,按照举报时间先后或线索价值,确定奖励金额,时间相近、价值相同的,在规定的额度内酌情分配。

三、奖励标准

(一)提供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线索直接破案,犯罪嫌疑人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以黑社会性质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奖励线索提供人人民币100000元。

(二)提供恶势力集团犯罪线索,并协助公安机关破案,犯罪嫌疑人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以涉恶集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奖励线索提供人人民币50000元。

(三)提供恶势力团伙犯罪线索,并协助公安机关破案的,犯罪嫌疑人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以涉恶团伙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奖励线索提供人人民币30000元。

(四)凡提供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和恶势力犯罪团伙犯罪证据材料,得到证实的,一次给予1000元的奖励。

(五)人民群众提供线索,帮助公安机关抓获在逃涉黑涉恶犯罪团伙首要犯罪嫌疑人的,一次给予5000元的奖励;抓获骨干成员的,一次给予3000元的奖励;抓获一般参加者的,一次给予1000元的奖励。

四、举报方式

人民群众可直接到公安机关或其他政法机关和单位实名举报,也可以通过公、检、法等部门公布的举报热线等其他有效方式向政法机关举报。

举报邮箱:saoheiban@126.com

邮寄地址:唐山市丰南区第006号邮政专用信箱

举报电话:0315-8189893;0315-8189582

其他举报电话:

唐山市丰南区公安局:0315-2535132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0315-8292153;0315-8736636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检察院:0315-8293088;0315-8293015

唐山市丰南区司法局:0315-5099686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检察院

唐山市丰南区公安局

唐山市丰南区司法局

2020年3月26日

唐山市丰南区邪教违法犯罪举报奖励通告

为鼓励广大群众参与反对邪教、防范邪教行动,积极向公安机关揭发、检举邪教人员违法犯罪行为,现通告如下:

一、奖励标准

(一)当场抓获妄图进京滋事或正在进行广播电视插播、组织串联、煽动其他人员公开聚集的邪教违法犯罪人员并扭送公安机关的,每起奖励2000元;提供线索由公安机关抓获或破案的,奖励1000元。

(二)每抓获1名邪教重要骨干人员,区别情形奖励1000-3000元;提供重要线索由公安机关抓获或破获市督以上案件,奖励1000元。

(三)每抓获扭送1名在逃的邪教人员归案的,奖励2000元;提供重要线索,由公安机关抓获1名在逃的邪教分子归案的,奖励500元。

(四)每抓获1名正在喷涂、张贴、悬挂、散发邪教传单的,奖励1000元;提供明确线索由公安机关抓获或破案的,奖励500元。

(五)提供重要线索,发现邪教人员在家中或其他场所秘密聚会的,由公安机关抓获或破案的,根据人数奖励500-2000元。

(六)对正在公共场所或社会上散布邪教言论或发展信徒提供线索,由公安机关抓获或破案的,奖励500元。

(七)提供明确线索发现邪教人员在家中或其他场所存有大量邪教反动宣传品的,奖励500元。

(八)每检举揭发出1名当地不在册的邪教未转化人员,经查证属实的,奖励200元;每动员说服1名当地未转化的邪教人员主动到有关部门接受教育转化的,奖励300元,多人检举揭发同一对象的,奖励最先检举揭发者。

(九)同时具备以上多种情形的,按最高标准给予奖励,在反邪教斗争中有重大或特别突出贡献的,视情予以重奖。

二、举报方式

举报方式包括当场抓获扭送、电话举报等。
抓获扭送的,直接交由当地公安派出所处理;电话举报的,可拨打区公安局电话或各地公安派出所报警电话。

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员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

唐山市丰南区公安局:0315—8164151

胥各庄派出所:0315—8280110

银丰派出所:0315—8160110

黄各庄派出所:0315—8520110

西葛派出所:0315—8420110

大齐各庄派出所:0315—8450110

钱营派出所:0315—8560110

大新庄派出所:0315—8580110

岔河派出所:0315—5521110

小集派出所:0315—8590110

南孙庄派出所:0315—8400110

唐坊派出所:0315—8530110

王兰庄派出所:0315—8410110

东田庄派出所:0315—8430110

尖字沽派出所:0315—8470110

柳树瞿阝派出所:0315—8570110

涧河边防派出所:0315—8549110

黑沿子边防派出所:0315—8544052

开发区派出所:0315—8576111

唐山市丰南区公安局

2020年3月26日

唐山市丰南区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通告

为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鼓励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减少毒品社会危害,现通告如下:

一、奖励范围

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一)有明确具体的举报对象、违法犯罪活动时间、地点、人员、物品等基本举报事实;

(二)举报时提供的信息尚未被公安机关掌握,或虽被公安机关掌握,但举报人举报的内容更为具体详实且在案件侦破过程中发挥重要或者关键作用;

(三)符合举报奖励的其他必要条件。

二、奖励原则

(一)同一毒品违法犯罪活动被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举报顺序以受理举报的时间为准。
如其他举报人提供线索对查清案件确有直接或者主要作用的,酌情给予奖励。

(二)举报人同时向两个以上公安机关或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举报的,由直接破获案件的公安机关进行奖励,不重复奖励。

(三)安检、旅检、货检、邮检、物流、快递等从业人员在查验工作中发现并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破获案件的,按照所缴获毒品、涉毒物品的数量及奖励标准,公安机关可以对提供毒品犯罪线索人员进行奖励。

三、奖励标准

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给予一次性奖励。
奖励标准如下:

(一)缴获毒品、易制毒化学品数量分别以海洛因、麻黄碱为基准进行折算。

(二)举报毒品犯罪活动或者线索,缴获毒品10克以下,奖励1000元;缴获10克以上50克以下,奖励3000元;缴获50克以上500克以下,奖励5000元;缴获500克以上1千克以下,视情奖励1万元至5万元;缴获1千克以上10千克以下,视情奖励5万元至10万元;缴获10千克以上20千克以下,奖励10万元至15万元;缴获20千克以上50千克以下,奖励15万元至30万元;缴获50千克以上视情奖励不少于30万元。

(三)举报毒品犯罪活动或者线索,缴获易制毒化学品1千克以下,奖励500元;缴获1千克以上5千克以下,奖励1000元;缴获5千克以上25千克以下,奖励2000元;缴获25千克以上50千克以下,奖励5000元;缴获50千克以上100千克以下,奖励2万元;缴获100千克以上300千克以下,奖励5万元;缴获300千克以上500千克以下,奖励10万元;缴获500千克以上1吨以下,奖励20万元;缴获1吨以上视情奖励不少于20万元。

(四)举报制毒工厂的,每查处一家,根据抓获犯罪嫌疑人数、缴获毒品及制毒前体、配剂数量等情况,奖励2万元至20万元。

(五)举报制毒物品、制毒设备等其他制毒线索破获制毒案件的,根据抓获犯罪嫌疑人数,缴获制毒物品、设备等情况,奖励1万元至10万元。

(六)举报吸食毒品人员的,查获3名以下的,每抓获一人奖励1000元;查获3名以上不满5名的,奖励3000元;查获5名以上不满10名的,奖励1万元;查获10名以上的,奖励2万元。

(七)举报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奖励2000元。

(八)举报正在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罂粟铲除量在500株以下或大麻5000株以下的,每案奖励2000元。
罂粟铲除量在500株以上或大麻5000株以上的,每案奖励1万-5万元。
举报发现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毒品原植物种子50克以上或罂粟幼苗5000株以上、大麻种子50千克或大麻幼苗5万株以上的,奖励1万元;经举报人提供线索,公安机关抓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嫌疑人的,每抓获1人奖励3000元。

(九)举报重大涉毒犯罪嫌疑人的,抓获公安部悬赏通缉毒贩,按照悬赏金额奖励;抓获公安部在逃人员信息库中毒贩,按照公安部追逃奖励办法奖励。

(十)对符合多项奖励的同一举报,合计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

(十一)举报其他涉毒违法犯罪线索的,根据查证情况在上述奖励幅度内视情予以奖励。

(十二)举报人或其所提供的举报信息在特别重大毒品案件侦办中,发挥重要作用或作出特殊贡献的,最高可奖励30万元。

四、举报方式

人民群众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派出所)举报。
举报可以公开或者匿名方式进行。
为便于查证和奖励,鼓励实名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
匿名举报无法核实真实身份或者无法联系举报人的,不列入奖励范围。

举报邮箱:tssfnqjdb@163.com

举报地址:唐山市丰南区正苑大街11号 丰南区公安局

举报电话:0315-8163110

唐山市丰南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唐山市丰南区公安局

2020年3月26日

(丰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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