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认为,车内空调经过5次维修依旧不制冷,说明其本身可能存在质量问题。此外,他去年购买车辆后不久便进入秋季,除夏季外,其他季节是不使用空调制冷功能的,所以无法确定是何时出现了故障。为此,王先生向4S店提出退车,对此4S店表示,车辆已经在王先生手中使用了近一年时间,退车需要他支付补偿费。
7月8日,联系王先生后得知,对于他的退车要求,4S店表示按照《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的相关条款,王先生退车应向4S店支付车辆使用补偿费,补偿费计算公式为“车价款(元)×行驶里程(公里)/1000(公里)×0.5%”,计算后为3.6万元。王先生称,他事发后查询发现确有该规定,现在4S店同意将补偿费降到3万元,目前双方就此事仍在协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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