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结合济宁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决定自2020年10月份起至年底集中开展城区道路禁止机动车鸣笛专项整治行动,自10月10日起严查禁鸣区域内机动车乱鸣喇叭、特种车违规使用警报器、机动车及摩托车安装使用怪音喇叭、非法改装排气管、非法安装警报器等交通违法行为。
10月13日上午,跟随民警来到了位于济宁市汽车北站附近的一处禁鸣专项整治工作现场,执勤民警向过往车辆发放《济宁市公安局关于扩大济宁主城区禁鸣区域的通告》,并向停靠在等待区的出租车驾驶员讲解禁鸣要求、禁鸣范围等事项。执勤民警告诉,汽车站附近由于车流人流较大,高峰时期会出现交通拥堵的情况,部分驾驶员因为情绪急躁,会不按规定鸣笛。有些出租车司机为了吸引顾客,也会在出站处违规鸣喇叭,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将会加大这些重点区域的整治力度。
在另一处位于济宁市洸河路育才中学附近的整治工作现场,民警现场查处了多辆违反禁鸣标识的车辆,并对车辆驾驶员按照规定做出了处罚。同时,民警还向违反了禁鸣规定的驾驶员说明了禁鸣要求并告知了新实施的禁鸣区域范围。执勤民警表示,希望驾驶员可以引以为戒,并将扩大后的禁鸣区域告知身边的亲戚朋友,共同为我们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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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为确保治理成效,下一步,交警部门将在济宁城区禁鸣区域路口、路段建设机动车违法鸣笛声纳自动抓拍系统,利用声呐探测及抓拍设备,对机动车鸣笛进行非现场抓拍,做到对禁鸣区域全时段全覆盖,提升机动车禁止鸣笛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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