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西岔村因学迁回来的非农业户口人员.在上学以前是农业户口.毕业后一直在外地打工.我想像我的这种情况符不符合新区一次性货币安置对象
官方回复
尊敬的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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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针对您反映的关于房屋拆迁补偿问题问题,西岔镇人民政府立即进行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依据《兰州新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与安置方案》规定,货币安置对象:以2010年8月15日为时间节点进行统计,有承包地、有宅房、有农业户口的社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确定为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对象。原则上同意安置2010年8月15日前将户籍落入新区的未就业毕业大学生,需提供人社就业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明手续,并且只安置其本人。对2010年8月15日以后在校或已毕业至今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依法办理结婚手续的配偶(特指女方)及子女,符合安置条件的予以安置。
特此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