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学院在艺术院校中属于一本。山东艺术学院前身是山东艺术专科学校,后于197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为本科院校,定名为“山东艺术学院”,学校现共有文东和长清两个校区,设有31个本科专业,其中,绘画、公共事业管理、艺术设计为国家级特色专业。
师资力量
山东艺术学院有教职工1067人,专任教师918人,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88人、副高级职称298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0人,全国优秀教师8人,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5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8人,省级教学名师7人,音乐学、民族音乐学先后被山东省批准设立泰山学者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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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建设
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音乐、美术、艺术设计、戏剧、戏曲、舞蹈、广播电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