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12日至21日。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等,信函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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