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经营者要主动落实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严守安全红线、法律底线;深入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切实抓好电动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得销售不符合新国标及未获得3C认证的电动车,不得非法加装、改装车辆,保证销售符合国家标准、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电动车充电器、蓄电池、头盔和电动车配件,不经营“三无”配件。建立完善电动车及头盔等产品质量溯源制度,建立进货和销售台账,保证产品质量问题的可追溯性。建立完善售后服务制度,接受消费者对电动车及头盔等产品的质量查询,严格落实“三包”规定,依法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
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爱玛电动车专营店、新日电动车专营店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电动车及零部件3C认证标识、对照查看实物是否与合格证上的信息相符、蓄电池与电池组盒使用是否合理匹配等,现场检查未发现问题。
( 吕新颖 通讯员 刘卫华 陈莉 编辑 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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