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新车不到两个月多次出故障
要求退换车遭拒绝
今年5月20日,市民鲍先生在位于宝塔区南十里铺柳树巷的延安长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长安CS85型号汽车,首付款及办手续共花费2万多元,月供2100元,购买这辆车总共要花费11.6万元。
不料在购车16天后,汽车不能正常启动,6月27日再次出现同样故障,鲍先生认为这可能是偶然现象,也因为工作忙并未在意。“7月3日,我开车从西安回延安途中,车仪表盘故障灯全部亮起,我赶忙联系汽车销售顾问,对方却说开一会就好了,”鲍先生说,自己只得在故障灯全亮的情况下,行驶了100多公里故障灯才灭,此后汽车无法启动的故障发生了6次,且间隔时间越来越短。
鲍先生称,随后他按4S店要求来到店里对车进行检测,结果无法查明原因,4S店需要根据维修师傅经验给出的方案试着维修,修过后再开一段时间,如果有问题再修,在质保期间他们会一直负责修。
鲍先生告诉华商报,因为无法接受花钱买了一辆“故障车”,提出退换车被4S店拒绝,之后他又向4S店提出不退换、只修车也可以,但需要与4S店签订协议,协议内容为按照方案修理后他继续使用,但这期间因汽车故障发生安全事故由4S店承担,同样也遭到拒绝。
4S店:进店检测结果都正常
不符合退还车条件
对此,延安长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一位李姓销售经理表示,鲍先生买车后称有故障最早一次是在6月中旬,是跟销售顾问联系的,7月11日是他第一次将车开到服务站全面检测,但结果显示都正常,车也试多次都能正常启动。“只有问题找到了才能解决,建议鲍先生将车放店里检查,但他是自己需要用车,不同意这样做。”
李经理介绍,根据店里维修技师的初步判断,很大程度上是油箱底下的阀门供油不好导致车启动不了,提出先更换再看问题能否解决,如果仍不能处理,那店里会联系生产商让专业技术人员来处理,同样也未得到鲍先生的同意。
李经理称,按照“三包”法规定,鲍先生这种情况不符合退换车条件,并非发动机故障等大毛病,店里相关人员最近有跟鲍先生联系沟通处理,提出可以适当从经济补偿、延长质保等弥补一定的损失,但没办法签鲍先生提出的协议。
目前,由于双方协商未果,鲍先生已将此事反映至相关部门,并向长安汽车客服投诉。
华商报 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