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市机动车维修企业喷漆作业及环境污染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对机动车维修行业环境污染防治提出五个方面要求:一是规范维修废弃物处理,设置危废物贮存场所,危险废弃物与一般废弃物分区存放,并设置相应的环保警告标志;二是已经安装了净化设备的油漆烤房,必须对活性炭等废气治理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更新,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并达到环保标准;三是安排专人负责废气、废机油、废水、废物等处理设备、设施和存放管理,加强“四废”规范化转移与处置;四是对汽修时产生的危废,需与有资质的企业签订危废回收合同,进行规范化收集处置;五是禁止业主将修理垃圾乱堆乱放、污水废气直排,自觉做好环境卫生清理。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跟踪落实,限期整改。
据介绍,在下一步维修行业环保整治督察中,市交通运输局、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将采每周一督察,到全市各县(区)进行现场督察,建立周报制度,推进问题整改,明确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实现闭环管理。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