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 北京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

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现公开面向北京户籍适龄青年及全国范围内消防和其他部队退役人员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主要担负基层消防中队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灭火救援岗位:50人

招聘  北京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 范文模稿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二)消防车驾驶员岗位:178人

二、招聘对象

(一)北京户籍人员

(二)消防部队退役人员

(三)其他部队退役人员

三、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三)聘用灭火救援岗位人员,年龄在18至33周岁,消防部队服役5年以上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聘用消防车驾驶员岗位需持有A1、A2或B2驾驶证,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四)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五)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六)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七)无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辞退辞职记录。

四、工作时间和地点

由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统一分配至全市基层消防中队工作。
政府专职消防员按照工作休息2:1的比例,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工作时24小时驻勤。

五、工作待遇和薪金

(一)享受待遇

1.统一办理五险一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

3.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带薪年休假1次。

(二)工资薪金

政府专职消防员根据个人工作年限、现实表现等予以分级定档,确定相应薪资待遇,初入职人员年薪不低于10万元(税前工资,含个人应缴“五险一金”),并随工作年限、岗位等级调整等逐年递增。

六、报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人员登录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门户互联网站(xfj.beijing.gov.cn)“北京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专栏”进行网上报名,接受网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截止时间视报名情况在官方网站另行通知(报名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
灭火救援员岗位取初审合格的前400人进入后续环节;消防车驾驶员岗位取初审合格的前600人进入后续环节,排序以报名提交成功的时间顺序为准。

(二)资格复审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将对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报考人员携带相关材料按时接受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复审的,进入考试环节。

现场资格复审需携带的材料包括(均须原件及1份复印件):

1.填写完整准确、并由本人在诚信承诺上签字的《报名表》及《准考证》各1份、个人蓝底、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卡,集体户的携带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无集体户首页原件的可携带加盖存档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学历证书。

4.退役证书。

5.消防车驾驶岗位的需携带驾驶证

七、考试安排

(一)心理测试

1.按拟招聘人数和参加心理测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人员名单。

2.心理测试采用合格评定制,由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统一组织,并判定结果。

3.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4.报考人员本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心理测试,发现替考、作弊及不服从统一安排等违规行为,测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由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统一组织实施。

2.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安排另行通知。

3.测试科目为1500米跑、1分钟仰卧起坐、1分钟跳绳;单项体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体能测试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

4.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将根据体能测试三项总成绩进行排名,排名靠前的人员优先录取,体能测试总成绩将通过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门户互联网站及时予以公布。

八、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

1.体检由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统一组织,参加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按照一定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者,到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承担。

3.体检结果应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规定的其它合格条件。

4.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

(二)政审

1.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政审环节。

2.政审工作由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门统一组织,政审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九、公示

经政审合格后列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门户互联网站(xfj.beijing.gov.cn)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5天。

十、聘用

(一)岗前培训。
政府专职消防员上岗前,由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分配到各支队进行培训,培训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予录用。

(二)签订合同。
初次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每月5000元(含五险一金),待各支队培训合格后由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与政府专职消防员签定正式合同。

(三)用工方式。
政府专职消防员为合同用工,实行聘用制管理,执行一线灭火救援任务。

十一、特别提示

(一)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由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组织。

(二)消防车驾驶员岗位招录人数如未达到上限,剩余岗位额度自动补充至灭火救援员岗位招录额度上限。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
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

(五)此次招聘工作,《招聘公告》及招聘过程中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门户互联网站(xfj.beijing.gov.cn)予以发布。
报考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
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七)由于政府专职消防员从事的工作较为辛苦且具有一定危险性,报名前请您慎重决定。

(八)报名咨询电话:(010)8221-533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附件:北京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内容和评分标准。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

2019年5月27日

附件:

编辑:王伟 张缇 刁晓闻

设计:张杨帆

审核:栾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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