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自考考生因为某些原因需要转入或者转出重庆市,那么重庆自考转考的要求都有哪些?下面让小编来为大家整理重庆自考转考相关事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仅供参考。
重庆自考转考要求从我市转往外省的考生,在规定期间考生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转出地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到所报名考试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再由区县经办人确认后,注销其准考证并收取转考手续费。
考籍由外省(市、自治区)转入我市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期间到转入地,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按新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待获得新准考证并取得在我市参加专科专业考试不少于5门、本科专业考试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户口迁移者、军人或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等特殊情况除外,但必须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后,2015年底以前考生凭外省(市、自治区)的课程合格证书及《转考介绍信》一并办理免考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2016年后电子转档的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一并办理免考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
考生在考试期间,由于工作调动、户口迁移或长期在外地工作等原因,需要到其他地区继续参加考试,可将其考籍档案一起转到该地区,叫转考。
自考转考专业的考生需要在自学考试报名前,持本人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到所在地区的市、县自考办提出申请和填写转考专业登记表,经自考办签署意见后方可改报专业。考生转专业后须按新填报专业的计划考试,若新报专业中有与原专业相同的考试课程则不需重复考试。另外,持有两个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必须办理合并准考证号的手续。
重庆自考转考等业务联系方式考生转考时须将转出地所考合格课程一次性转往转入地,不允许只转一门或者其中几门,档案一经转出,将不再接受转入申请。
自考转考分为省内转考、外省转入、转出三种情况。省内转考的考生须在办理转考手续后及时将档案和《省内转考证明》送交转入地自考办,自考办核对资料无误后立刻为考生归档。
一般来说,如果考生存在违反考试规定而被停考或取得专业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的考生是不允许办理转考的。
申请转外省的考生,档案一经转出,将不再接受转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