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我市发布全国首个《城市重点绿地保护条例》以来,徐州先后划定了61块、1600余公顷城市重点绿地,建成区城市绿化覆盖率43.3%、城市绿地率40.9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7.72平方米。市民出行300米即可以步入休闲绿地,体验“城在林中、路在绿中、人在景中”的惬意。
时光回到21世纪初。为彻底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徐州以创建为抓手、以工程为带动,建成了一大批景观优良、配套完善的城市绿地,“出门见绿、转身即景”成为广大市民最直接、最深刻的感受。2006年,我市荣获国家园林城市称号。
如何切实保护城市绿化成果、以法制“绿线”严守生态“绿地”?《徐州市城市重点绿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0年应运而生,明确了重点绿地的类型、管理责任、保护措施、罚则等,并对因公共利益需要占用重点绿地或者改变其规划用途的,明确审批要求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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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第七条规定,不得擅自占用重点绿地或者改变其规划用途。因公共利益需要占用重点绿地或者改变其规划用途的,绿地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管理养护部门组织听证会,征求专家、群众代表、利害关系人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后,由本级人民政府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市住建局园林绿化处相关负责人分析认为,对城市生态环境、园林景观具有重要影响的城市绿地,《条例》建立了最严格的保护制度,从法律制度上保证其性质不因“人为”因素而改变,更好地维护、巩固城市绿化成果。
从“一城煤灰半城土”
到“一城青山半城湖”的华丽蝶变
离不开坚韧的法治支撑
徐州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轨道
搭建起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
14年来,这座城市绿意越来越浓,人居环境越来越好,守护绿地的法规也越来越完善。2015年,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在《关于印发<徐州市城市重点绿地标准>的通知》中,明确了划定城市重点绿地的依据和标准;今年4月,我市发布了《园林绿化乔灌木修剪规范》,成为全省首个园林绿化修剪规范,与2021年发布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共同构成了一套具有徐州地方特色的园林绿化建设管理规范标准体系,让徐州园林绿化的修剪养护更加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
14年来,我市先后建成了五山公园、卧牛山山体公园、梨园路公园等一批大型公园以及双拥绿地、和平桥口袋公园等一批小微公园绿地,进一步均衡了城市公园布局,公园绿地“10分钟服务圈”达到90.8%,分三批开放了57处、86.5公顷共享绿地,为市民和游客提供了更多的休闲好去处,促进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联合国人居环境奖是对徐州生态文明建设的最佳褒奖和最大肯定,满城绿色铺就了徐州人的幸福底色。
文字 | 吴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