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最新情况
2020年3月4日0-24时,黑龙江省新增确诊病例1例为牡丹江市确诊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新增治愈出院病例7例。无新增死亡病例。
截至3月4日24时,黑龙江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481例。现有治愈出院病例379例,其中:哈尔滨市148例、鸡西市40例、双鸭山市40例、绥化市37例、齐齐哈尔市36例、大庆市20例、佳木斯市15例、七台河市14例、黑河市11例、牡丹江市11例、鹤岗市4例、大兴安岭地区2例、伊春市1例。现有确诊病例89例,其中:哈尔滨市46例、双鸭山市9例、绥化市6例、鸡西市6例、齐齐哈尔市6例、大庆市5例、牡丹江市4例、七台河市3例、黑河市3例、鹤岗市1例。现有重症病例29例。现有疑似病例1例。死亡确诊病例13例。

全省当日发热门诊诊疗人数1535人。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6255人, 已解除医学观察15851人,尚有275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收,齐齐哈尔开复工受理电话大全
齐齐哈尔市各县(市)区
商贸服务业企业
开复工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为贯彻落实《关于有力有序有效推动我市商贸服务行业开复工工作的通知》(齐疫指办发〔2020〕96号)文件精神,大力推动具备防疫防控条件行业复工营业、有序推动具备防疫防控条件但还有限制行业复工营业、高风险行业暂缓复工营业。为提高我市商贸服务业企业开复工办理效率,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公布各县(市)区开复工手续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请广大商贸企业按要求尽快办理复工营业手续。
一、龙沙区
1、发改工信局 电话:2331453
负责受理:限上商贸企业、大型商场、电商企业2、市场监管局 电话:2447235(正阳)、2283205(五龙)、2333885(大民)、2333872(南航)、2821262(湖滨)、2286892(彩虹)、2827189(江安)
负责受理:其他商贸企业及个体业户3、公安局 电话:2487122
负责受理:宾馆住宿企业及个体业户
二、建华区
1、发改工信局 电话:2565403
负责受理:限上商贸企业、加油站2、市场监管局 电话:2669013
负责受理:其他商贸企业及个体业户3、公安局 电话:2687685
负责受理:宾馆住宿业
三、铁锋区
1、发改工信局 电话:2188726
负责受理:限上商贸企业、大型超市2、发改工信局 电话:2188755
负责受理:宾馆住宿业
3、市场监管局 电话:2188880负责受理:其他商贸企业及个体业户
四、富拉尔基区
1、发改工信局 电话:6885379
负责受理:商贸企业2、市场监管局 电话:6882148负责受理:其他商贸企业及个体业户3、公安局 电话:15845620118
负责受理:宾馆住宿业
五、梅里斯区
1、发改工信局 电话:6562261
负责受理:加油站、电子商务类企业2、市场监管局 电话:13359758899
负责受理:其他商贸企业及个体业户3、卫健局 电话:5659014
负责受理:美发、宾馆住宿、洗浴
六、昂昂溪区
1、发改工信局 电话:13100823837
负责受理:商贸企业2、市场监管局 电话:6322302
负责受理:其他商贸企业及个体业户3、公安局 电话:2488438
负责受理:宾馆住宿业
七、碾子山区
1、发改工信局 电话:6672350
负责受理:加油站、电子商务类企业2、市场监管局 电话:6686315负责受理:其他商贸企业及个体业户3、卫健局 电话:13763563339
负责受理:宾馆住宿业
八、讷河市
1、经合局 电话:3333449
负责受理:限上商贸企业、加油站2、市场监管局 电话:5687543负责受理:其他商贸企业及个体业户3、公安局 电话:3962123
负责受理:宾馆住宿业
九、龙江县
1、经合局 电话:14784624688
负责受理:限上商贸企业、加油站、大型商超2、市场监管局 电话:5825007负责受理:其他商贸企业及个体业户3、公安局 电话:13945202121
负责受理:宾馆住宿业
十、甘南县
1、经合局 电话:18746886497
负责受理:物流、电商企业、商场、加油站2、市场监管局 电话:5622182负责受理:其他商贸企业及个体业户3、公安局 电话:5633970
负责受理:宾馆住宿业
十一、拜泉县
1、经合局 电 话:13199699222
负责受理:物流、限上企业、宾馆住宿、个体
十二、泰来县
1、经合局 电话:13114666737
负责受理:限额以上商贸企业2、市场监管局 电话:8229620负责受理:其他商贸企业及个体业户3、公安局 电话:8222252
负责受理:宾馆住宿业
十三、依安县
1、经合局 电话:7022270
负责受理:限上企业、商贸企业2、市场监管局 电话:7022781负责受理:其他商贸企业及个体业户3、公安局 电话:7023567
负责受理:宾馆住宿业
十四、克山县
1、经合局 电话:13634825081
负责受理:除餐饮外的商贸企业
2、市场监管局 电话:18945212530负责受理:其他商贸企业及个体业户3、公安局 电话:13895954777
负责受理:宾馆住宿业
十五、富裕县
1、经合局 电话:3139270
负责受理:限上商贸企业、加油站
2、市场监管局 电话:3127957负责受理:其他商贸企业及个体业户3、公安局 电话:3139204转4236
负责受理:宾馆住宿业
十六、克东县
1、经合局 电话:13803630066
限上商贸企业、规上服务业、加油站
2、市场监管局 电话:34322500负责受理:其他商贸企业及个体业户3、公安局 电话:15946472588
负责受理:宾馆住宿业
齐齐哈尔市商务局
2020年3月
齐齐哈尔:宾馆旅店想营业?来,这样做……
在齐齐哈尔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了解到: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为做好具备防疫条件前提下商务领域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商务部门编制了商贸服务业子行业防疫防控工作规范。
齐齐哈尔市
宾馆住宿防疫防控
工作规范(第一版)
为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推动我市宾馆住宿稳步有序复工复业,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人员管理
(一)工作人员管理
1.宾馆住宿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上岗,使用肥皂或洗手液并用流动水勤洗手。
2.结合“龙江健康码”的推广普及,工作人员上岗前电子扫描健康码,宾馆入口设置体温检测点,进行体温检测,检测人员做好防护措施,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立即报告疾控机构,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3.全面摸排企业员工、返齐员工及家属发热、隔离情况,登记造表。对于从外地返回、接触过疑似病例的返岗员工,必须进行隔离14天。确定无碍后才能上岗。
(二)住客、访客管理
1.住客、访客必须佩戴口罩进入酒店,每次出入均进行体温检测、扫码和手部消毒(使用免洗洗手液),对住客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的人员,暂时将客人安排进入指定房间隔离,立即上报疾控机构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检测体温无异常客人方可办理入住,对住客、访客做健康登记,实时监测健康状况。
2.对住客及访客入住前询问14天内是否有湖北居住或旅行史,如有,必须至指定房间隔离并立即向社区报告。
环境设施管理
(一)房间区域
1.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客房需保证每日通风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关闭中央空调运行,同时无窗房型停止售卖。
2.先清洁,再消毒。每天对家具、家电、门把手等设施使用有效消毒液进行喷洒、擦拭消毒每天不少于2次。酒店床品、毛巾、拖鞋、洗漱用品等严格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必要时可采买密封客耗品。
3.卫生间整体环境、马桶圈及家具表面和提供的部分物品(如吹风机和体重秤等)使用有效消毒液消毒,每天消毒不少于2次。
(二)公共区域
1.电梯、通道、大堂、前台、公共卫生间使用有效消毒液,对酒店出入口及各通道门拉手、楼梯扶手、电梯按键、地面地板等公共设施进行喷洒、擦拭消毒。一天不少于3次。
2.工作间,每日对酒店床品、毛巾、拖鞋、洗漱用品等存放点、清洗消毒间等工作间做紫外线消毒处理不低于30分钟;喷洒有效消毒液不少于2次。
3.宾馆内餐厅每天消毒至少两次,并公示消毒情况;加强循环使用餐具清洁消毒,餐饮器具采取沸水煮15-30分钟或使用高温消毒柜消毒,不具备消毒条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
4.洗手间、盥洗台等保障流动用水,洗手液、纸巾等准备充足。
5.设置废弃口罩密闭式专用回收垃圾箱,废弃口罩与其他垃圾分开管理、不得混装。及时清运垃圾,对宾馆内产生垃圾污染区域及时清理干净,以有效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垃圾清运车每日清洗消毒。
6.利用广播或字幕循环播放疫情防治措施,入口显眼处张贴疫情防控标语,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向住客、访客宣传疾病预防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共同预防疾病。
人员不聚集
1.宾馆办理入住登记等候区,人与人之间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离,发现人员聚集,及时由专人进行疏散。疫情防控期间只允许1人1间住宿,电梯使用实行1人1梯的原则,推行网上登记入住,采用微信、支付宝等快捷支付方式,避免人员直接接触。
2.宾馆工作人员就餐采用错峰就餐,分散用餐的方式,员工用餐时保持1.5米以上距离,避免面对面就坐,不与他人交谈。宾馆禁止堂食经营,入住客人可以外卖就餐,宾馆无接触送餐,避免用餐人员聚集。
3.宾馆一律不得承接各类大型活动,取消一切群体性宴席、集会等人员聚集型活动,关闭宾馆内部游泳池、健身房、洗浴及娱乐活动等人员聚集场所。
压实防疫责任
实行县(市)区属地化监管责任制,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积极落实省市出台的防疫防控工作指南,做好防疫物资储备,细化防疫责任,实行岗位责任制,设立防疫监督员,制定周密的疫情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配合好所在地政府防疫工作,设置应急隔离区,落实四早原则(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诊治),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复工应向所在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如不按照上述工作规范执行,一律停业整改。
警惕!
这种传播途径!
新版诊疗方案公布,有这些变化……国家卫建委4日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7版)》提出,在粪便及尿中可分离到新型冠状病毒,应注意粪便及尿对环境造成气溶胶或接触传播。
全副武装开展核酸检测。 杜炳勋 摄
应注意粪便及尿造成气溶胶或接触传播
在传播途径方面,新版诊疗方案明确,在粪便及尿中可分离到新型冠状病毒,应注意粪便及尿对环境造成气溶胶或接触传播。
注意境外输入性病例导致的传播和扩散
通过采取一系列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措施,我国境内疫情上升的势头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大多数省份疫情缓解,但境外的发病人数则呈上升态势。
随着对疾病临床表现、病理认识的深入和诊疗经验的积累,为进一步加强对该病的早诊早治,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最大可能避免医院感染,同时也要注意境外输入性病例导致的传播和扩散。
部分儿童及新生儿病例仅表现为
精神弱、呼吸急促
在新冠肺炎患者临床表现上,方案提到:部分儿童及新生儿病例症状可不典型,表现为呕吐、腹泻等消化道症状或仅表现为精神弱、呼吸急促。
《新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截图
新冠肺炎或致多器官病理改变
在病理改变方面,方案指出,根据目前有限的尸检和穿刺组织病理观察结果,除肺脏呈不同程度的实变外,脾脏、肺门淋巴结和骨髓,心脏和血管,肝脏和胆囊,肾脏,脑组织等也出现病理改变。如,脾脏明显缩小,心肌细胞可见变性、坏死等。
检测员在病毒中提取的核酸样本,上机后很快就可以呈现病毒核酸的特性。中新社 韩苏原 摄
重型或危重型病例孕妇应积极终止妊娠
在重型、危重型病例治疗方面,方案明确,患有重型或危重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孕妇应积极终止妊娠,剖腹产为首选。
明确血液净化治疗 阻断“细胞因子风暴”
在重型、危重型病例治疗方面,方案明确了血液净化治疗。血液净化系统包括血浆置换、吸附、灌流、血液/血浆滤过等,能清除炎症因子,阻断“细胞因子风暴”,从而减轻炎症反应对肌体的损伤,可用于重型、危重型患者细胞因子风暴早中期的救治。
增加疑似病例排除标准
疑似病例排除标准方面,方案明确,需满足:连续两次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且发病7天后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抗体IgM和IgG仍为阴性。
出院后进行14天隔离管理
针对患者出院后注意事项,方案明确,鉴于有少数出院患者出现核酸检测复检阳性的问题,为加强对出院患者的健康管理和隔离,将“应继续进行14天自我健康状况监测”改为“应继续进行14天的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同时要求佩戴口罩,有条件的居住在通风良好的单人房间,减少与家人的近距离密切接触,分餐饮食,做好手卫生,避免外出活动。
黑龙江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二级
根据黑龙江省疫情防控工作总体情况,经专家评估论证,3月4日上午召开的黑龙江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将黑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等级由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二级应急响应。
3月4日是黑龙江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的第40天,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已经连续10天无新增确诊病例。全省现有确诊病例由480例下降为95例;接受医学观察人数由16224人下降为308人。佳木斯、伊春、大兴安岭三个市(地)现有病例清零,9个市连续14天以上没有新增确诊病例。按照国家分区分级疫情防控要求,截至目前,全省125个县(市、区)中,按风险等级划分,9个县(市、区)为中风险,其余116个县(市、区)均为低风险等级,全省已经没有高风险等级地区。
截至3月2日,累计复工复产规模以上企业2404户,占规上企业总数的73.6%,没有发生疫情报告。
齐齐哈尔这一线路公交运营,乘客人数限定为……
按照市委市政府指示,为保证复工复产人员的出行需求。
3月3日起,
北华公交公司的111路公交车开始运营,
运营线路为:
火车站至高铁站至飞机场。
运营模式为:
早06:20发车,晚18:30收车,
每半小时一个班次,
火车站与飞机场同时发车,
中间只停靠高铁站。
同时,为方便火车站中转的旅客,市运管处协调火车站、公安交警等部门,将111路火车站始发站点暂时调整至站前南停车场,乘客出站后即可直接上车。
为严格落实公交车防疫措施,全力阻断疫情通过交通工具传播,市运管处要求公交企业严格执行如下规定:
1、乘客上车必须佩戴口罩并有序排队,候车保持安全距离;
2、乘客上车时须用手机扫描“出行365”二维码,以便于统计掌握出行信息;
3、每辆车乘客不得超过20人,以确保乘客间的安全距离;
4、车辆每运行一周须开窗通风及消毒两次;
5、公交企业在站点设有专职人员维持秩序和帮助乘客扫描二维码。
家政保姆要上岗了?这些规范要熟记!
齐齐哈尔市家政服务业防疫防控工作规范
(第一版)
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推动我市家政服务业稳步有序复工,特制定本规范。
家政企业
(一)健康信息管理。建立员工健康档案,登记员工上岗前14天健康状况、活动区域、是否接触重点疫区人员等信息,实行日报送制度。要求回城家政服务人员在其住所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在确认身体健康后方可上岗,避免带菌上岗。在履行原有协议或签订新协议时,客户应如实通报家里所有成员的健康情况,在确认家人没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前提下履行协议。凡来齐返齐员工一律持健康证明否则一律就地劝返。湖北等重点疫区员工在疫情结束前一律不得来齐返齐。
(二)单位管理。人员进出办公区进行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度的方可进入。测温人员确保自身健康状况处于良好状态并佩戴口罩。员工佩戴口罩上下班。调整员工工位布局,间距1.5米以上。倡导员工居家分散办公,线上招聘、面试、签约、培训。严禁举行员工大会、集中培训等活动。
(三)就餐管理。员工用餐采用错峰、隔开座位就餐或盒饭分餐方式。循环使用餐具设专人消毒,不具备消毒条件的使用一次性餐具。排队候餐应保持1.5米以上距离,避免人员密集就餐,用餐时不相互交谈。
(四)工作和生活场所消毒。工作场所、食堂、宿舍、电梯、卫生间、洗手池等由专人负责早中晚3次消毒。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频繁接触部位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五)应急处置。员工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立即报告疾控机构,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宣传教育。在醒目位置悬挂、张贴复工疫情防控规范、消毒过程中防火安全知识。通过员工群、宣传栏、电子屏宣传疫情防控知识。
家政服务人员
家政服务属于特定服务人群,家政服务人员在提供服务时,应在标准化服务的基础上做好以下防疫工作:
(一)岗前准备。出门前,要测量体温,做好记录,带好口罩。自备分装瓶,装好消毒液。不穿着毛领或翻毛式外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一定做好自我防护。
(二)进门前。进入客户家门前戴口罩,在门外换鞋,用准备好的分装瓶在门上进行消毒,特别要在门把手上进行消毒后再进门。脱下外罩,将帽子围巾等放入外罩内,折拿进室内,挂在通风处并进行喷洒消毒。
(三)进门后。采用七步洗手法清洗双手。提醒客户测量体温并进行记录 (每天至少两次测量体温) 。卫生清洁消毒服务时,可采用84消毒液、75%的酒精、双氧水和来苏尔,高档或有特殊要求的家具及地板应选用特定的清洁消毒液。工具一般采用喷壶,进行喷洒消毒。
(四)通风。室内要多通风,建议每天两次通风,每次不少于30分钟。家中有老人、病人、孕产妇、婴幼儿等人群的,应避开对流风,避免着凉。
(五)做饭。生熟菜板分开,使用前后进行消毒。餐具消毒使用消毒柜、蒸、煮等方法。
(六)自我防护。家政服务人员工作时要多喝水。每天工作后要测量体温,做好记录。尽量减少聚会,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如影剧院、网吧、KTV、商场、车站、码头、展览馆、博物馆、公共浴池、温泉等。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立即报告疾控机构、家政企业及客户,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责任界定
(一)企业主体责任。家政经营企业落实法人责任制,设防疫监督员,岗位责任到人。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信息日报告、零报告,配合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工作。储备口罩、消毒液、洗手液、温度计、应急药品等防疫物资,确保疫情期间企业复工有序进行。如不按本规范操作,一律停业整改。
(二)法律责任。家政企业与客户、家政服务人员应当签订健康承诺书,如发现客户、家政服务人员瞒报、谎报感染情况,造成疫情扩散的,可提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属地行业监管责任。本规范由家政企业所在地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黑龙江进入二级响应新阶段,个人防护这样做
3月4日,省政府办举行“黑龙江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进展情况”第二十八场发布会。发布会的主题是“黑龙江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调整为二级”以及“现阶段做好疫情防控的举措”。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王大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魏新刚;省外事办公室副主任李胜彬;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孙巍介绍有关情况,并回应媒体和公众关心的问题。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孙巍
●应急响应级别为二级后,要注意哪些问题?
不管实行哪一级应急响应,自我防护都是预防新冠肺炎和其他传染病的重要手段。在调整为二级响应后,大家同样必须加强自我防护。
居家时:建议勤洗手、多通风、规律作息、健康饮食、适当锻炼,提高疾病抵抗能力。
出行时:要继续做好防护措施,出门佩戴好口罩,减少社会交流活动,减少不必要的人群聚集;复工的员工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人与人之间距离合理适当;出行乘电梯时相互之间注意保持适当距离,不要直接用手接触按键并快进快出。
购物时: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同销售人员交流时保持一定距离,避免直接接触。排队结账时,注意人与人之间距离要保持1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