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中大汽车客运有限公司被罚款0.15万元(客运金融界万元中大汽车)

据公告内容,2024年06月08日09时01分,驾驶员王雷驾驶辽CG1312号运营至双井-地铁站A口,两名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进行检查。
经查鞍山市中大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委派驾驶员王雷驾驶辽CG1312号车由鞍山载54名乘客前往北京。
本次运营是鞍山市中大汽车客运有限公司开展的包车客运业务。
但是,本次运营该车未随车携带包车客运标志牌。

鞍山市中大汽车客运有限公司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构成了未持有效的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违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本机关决定给予当事人罚款0.15万元整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本文源自金融界

鞍山市中大汽车客运有限公司被罚款0.15万元(客运金融界万元中大汽车) 汽修知识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