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时捷后视镜上挂着的黄金挂件就消失了(张某保时捷被告人挂件后视镜)

图说:黄金挂件所挂位置 徐汇法院供图

41岁的张某是一名代驾司机,2022年7月的一天中午,张某自代驾平台接到订单后,将被害人名下的保时捷SUV车从某维修点驾驶至其住宅所在小区。
当天晚上,车主发现一枚悬挂在车辆后视镜处、价值4万余元的周大福999纯金挂件丢失,报警后,张某经民警通知到案,却拒不承认盗窃了车内黄金挂件。
经过公安层层侦查和检察院审查,徐汇检察院以盗窃罪将张某公诉至徐汇法院。

在法庭上,被告人坚持称“我是无罪的,我没有偷车内的黄金挂件,不认可起诉书指控的所有内容”,面对公诉人“开车途中有没有什么异常”的讯问,张某还首次提出曾感觉有东西掉落进副驾驶位置,好像是中控台的车辆遥控器。
但当公诉人提出如此重要的线索为什么不尽早提供、遥控器在其下车后仍旧完好无损地出现在中控台上时,张某却无法回应。

保时捷后视镜上挂着的黄金挂件就消失了(张某保时捷被告人挂件后视镜) 汽修知识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公诉人还提供了监控视频显示,张某从维修中心驾车离去时,车辆窗前后视镜下方挂有物体;行驶几分钟后,视频上却再也看不到后视镜下的悬挂物品了。
被告人对此没有异议,且认可车辆行驶全程没有其他人上下车,车子也没有急转急刹情况。
对于自己在前往派出所前上网搜索“保时捷摄像头”“测谎仪”等信息,他还自相矛盾地先后辩解称“目的是证明我的清白”和“搜着玩儿”。

对于这起“零口供”案件,根据对在案证据的分析和认定,法院确认被害人车内后视镜上物品是在被告人张某驾驶被害人车辆过程中丢失的事实,有监控证据直接证明;经勘察车辆,根据车辆的内饰并结合相关证据,法院排除代驾在行驶的过程中挂件自然掉落在车上的可能性;车辆交接给被害人家属后,车辆没有离开过小区,法院排除其他人员接触车辆并获得涉案物品等其他合理性怀疑;被告人对其手机搜索过直接涉及怎样避免司法处理的相关内容,不能作出合理性解释。

综上,法院认为在案证据足以排除非张某实施盗窃行为的其他合理怀疑。
公诉机关对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价值人民币4万余元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的指控成立。
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法院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之后,被告人张某并未提出上诉,目前该案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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