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李撒欢「唯一作者」
01 为什么安迪能在一个牢房待27年?安迪在1948年入狱肖申克监狱。当时他30岁。
在1949年发现监狱墙壁的混泥土很容易被挖掘,开始计划越狱。

在1967年挖通了监狱通道,花了19年。
在1975年最终选择越狱,成功。他已经57岁。
我们会发现安迪在一个牢房中的跨度长达27年。也引起了很多人的质疑,一个人怎么可能在一个牢房待这么久,而且墙上的海报后面的洞还一直没被发现。
最重要的原因是,当时的监狱管理不像如今这样正规化,安迪通过证明自己的价值,获得了监狱中其他人以及狱卒的尊重,因此也给了安迪相应的特权。
在1950年的时候,安迪就已经成为模范犯人,帮助警卫队长分析汽车贷款中的条款,教他们如何找到划算的贷款方案。安迪一直注意股市动态和税法变动,保持着他持续的财务价值。
对于狱友来说,他也尽可能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比如辅导他们识字读书等等。
这种监狱中的特权是安迪通过一系列的努力争取来的。并不是有些人说的监狱中狱卒或监狱长太笨。
比如,在书中提到,他还指导过一些警卫如何炒股票,甚至有一个警卫因此发了财而提早2年退休。
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来说,人人都会有互惠心理。安迪给他们提供了高价值帮助,换回的只是狱卒在检查的时候松一点,给予他们权限内更多的私人空间而已。
肖申克监狱从建成以来,从来没有人挖墙越狱的。所谓的狱卒检查,也只是没收一些具有危害性的危险品而已,对于安迪的检查往往只是走个过场而已。
包括另一个常见的问题,就是安迪为什么能一个人住?
在原著中,曾经有一名印第安人诺曼登被安排跟安迪同住。
而安迪花了8个月时间,才把诺曼登转到其他牢房,恢复单独监禁。具体如何做到的,书中并没有详细描述,不过也可以想象安迪是花了多么大的努力才做到这一切。
02 安迪到底喝不喝酒?安迪是一个极其自律的人,原本是不喝酒的,但是知道自己的太太跟高尔夫球教练有染以后,就开始酗酒。甚至在案件发生的当天也是喝醉到了门外,以至于他只能记起当晚的一些片段。
在电影中,入狱的安迪说自己已经戒酒。
但是在原著中,安迪在肖申克监狱,一年还是会允许自己喝4次酒。
第一次是生日那天早上喝醉。
第二次是生日那天熄灯以后再醉一次。
第三次是圣诞夜喝一次。
第四次是除夕喝一次。
其他时间一概不沾酒。
当然不管是在电影和原著中,修房顶时获得啤酒,安迪都是没有喝的,相当于是给自己一起干活的「同事」争取到的福利。
03 为什么一把小锤子就能挖动监狱的钢筋混凝土?
原著中对此有详细的解释。
当年建造监狱时,用的是WPA混凝土。
大家目前熟悉的水泥实际上是1870年左右才发展出来,而混凝土到20世纪初才诞生。调混凝土的过程就和和面一样,沙子和碎石以及水的比例调配不好,就会导致质量问题。
而在肖申克监狱中,刚好处于这个阶段。一旦连续下雨,这些墙壁就会变得很潮湿,甚至渗水出来。而墙壁上的裂缝也经常出现,只是监狱方会定期涂抹一些砂浆来黏合裂缝。
当时监狱管理并不是那么正规,没人真的去担心囚犯睡不好,因此墙壁这个问题实际上一直存在。
安迪本身毕业于缅因大学商学院,修过两三门地质学的课。所以,他对于墙壁的材质是很有兴趣的。
最初他也许只是想要把名字刻在墙上,或者是刻几行诗来鼓舞自己。结果却发现这个混凝土墙质量不好,掉下来一大块。
刚开始安迪也没想着能越狱,更多的是把挖墙当做是一种枯燥生活的游戏,不断挖掘。等到他慢慢熟悉肖申克监狱的布局,才开始意识到这可能是一条逃离这里的途径。
04 安迪越狱后的钱是哪里来的?
在电影中,为了更加有戏剧性,安迪出狱的钱来自于监狱长的黑钱。电影结尾,监狱长不仅丢到了自己的钱,违法犯罪证据还被安迪寄到报社曝光,只能畏罪自杀。这个情节设计也确实让人大快人心。
而在原著中,安迪实际上用的是自己的钱。
安迪是那种始终抱着乐观期望,但同时会做最坏打算准备的人。
假设屋子里满是稀有名画古董,屋主听说飓风要来。第一种人是,抱有乐观的期望,认为飓风会转向,自己运气不会那么差。即使飓风真的来了,反正上过保险了。第二种人是认为飓风一定会来,所以,要为此做好准备。
而安迪就是第二种人。
早在安迪入狱之前,就请了他的朋友处理投资上的事情。在被安迪被控谋杀以后,甚至还帮他购买了一个假身份彼得·斯蒂芬,来存放这笔钱。
这笔钱最早投资是1950年,等到1975年这笔钱已经超过37万美元(相当于如今的1600万人民币)。安迪跟瑞德调侃,如果不是“飓风”刮这么久,他在外面的话,没准这笔钱早就变成七八百万。
在原著中提到这笔钱:
安迪所拥有的财富,是监狱长诺顿一辈子都赚不到的,即使加上他贪污来的钱,都还是望尘莫及。有意思的是,在电影中安迪取走监狱长诺顿的黑钱,数字也是37万美元。
05 肖申克监狱的越狱并不容易在电影中由于时长的关系,并没有展现肖申克监狱的越狱难度。
而这个部分在原著中其实是特别强调的,想要越狱并不容易。并不是简单的坚持挖洞,就能成功的。
在原著中,借助一个囚犯之口说,肖申克监狱中是,有统计的企图越狱案件有400多件,最终真的用各种方法逃脱的大概有10个人。
然而,这10个人中,有5个人后来又被抓住,到了别的监狱服刑。这也变相证明了,越狱这件事的难度极高,那5个成功的人,也是在监狱刚开始时管理漏洞产生的,后来都被修补了。
在墙上挖洞的19年间,安迪用了2把锤子,换过6张海报。这些细节都在电影中被省略了。
第一把锤子几乎被磨平,才换的第二把。
直到一九五五年,丽塔·海华丝的海报都一直挂在安迪的囚房内,然后换成了玛丽莲·梦露在电影《七年之痒》中的剧照,她站在地铁通风口的铁格盖子上,暖风吹来,掀起她的裙子。玛丽莲·梦露一直霸占墙面到一九六〇年,海报边都快烂了,才换上珍·曼斯菲,珍是大胸脯,但只挂了一年,便换上一个英国明星,名字好像叫海莎·科特,我也不确定。到了一九六六年,又换上拉蔻儿·薇芝的海报。最后挂在上面的是个漂亮的摇滚歌星,名叫琳达·朗斯黛。
在原著中也提到了海报对于安迪的意义。不只是用来遮盖他在墙壁上挖出的洞。而是代表了一种自由的感觉。
06 安迪为什么承认有罪?
在原著中,安迪和瑞德在墙边聊天,聊他出去以后,想要在海滩上盖小屋,做旅馆。
但是,并没有提到安迪对于自己的妻子心怀愧疚。
而电影中对这个段落进行了改编,大幅度增加了安迪的人性厚度。
影片中关于犯罪,有两层含义:
第一层,是确实违反了法律被关。而安迪明显是被冤枉的。
第二层,是对于人性中的恶进行了反思。
我太太说我是个很难理解的人,像一本合起来的书,整天这样抱怨。她很漂亮,老天,我是多么爱她啊,只是不知道如何表达……对,是我杀了她,虽然不是我开的枪,但是我害她离我而去,她是因我而死的。
安迪承认了妻子死亡自己也有一定的责任。
做到这一点太难了。从最开始安迪因为妻子出轨醉酒,其最终的选择是原谅她,准备跟她离婚,结果被诬陷入狱。到最后安迪认为妻子之死,自己也要负一部分责任,从而最终在心理上把这件事放下了。
《错不在我》曾经提到,自降临人世的那一天起,我们每个人便拥有了自我辩护的冲动,我们甚至会为那些具有伤害性的、不道德的、愚蠢的行为推卸责任。
而电影中这个桥段的改编,让安迪真正超越了人性的本来,其灵魂得到了升华。
在书中,对于安迪爬出肮脏下水管道部分有着非常精彩的描写,也是对于这句话的一个隐喻。
诺顿发现安迪挖的隧道以后,就安排矮小的狱卒崔门下去。结果,不情愿的崔门刚刚下去,就因为异味吐了,把中饭和晚饭吐了一地。在检查管道缺口时,一只老鼠还跳了出来。
整个污水管道足足有五个美式足球场那么长,里面要比电影中所展现出来的画面还要肮脏百倍,也许安迪手上只有一支非常微弱的手电筒,还有胆大的吱吱乱叫的老鼠跑来跑去。里面的恶臭让人每呼吸一次,都忍不住想要呕吐。甚至只要想象一下,连幽闭恐惧症都要犯了。
而安迪却做到了这一切。
安迪·杜佛尼曾经在粪坑中挣扎着前进,但是他出污泥而不染,清清白白地从另外一端爬出来,奔向了蔚蓝的太平洋。
我是李撒欢,一个追随丁元英精神的学徒,用理性发动对基因和模因的叛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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