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错过哦!(补缴保费大病点击限期)

我市今年实施大病保险选缴以来,大家广泛关注,踊跃参与选缴,今年上半年,我市大病保险共减轻群众大病负担8100多万元,享受人数达5695人!

尤其是5月31日前选缴3份人员,按照连续选缴3份满3年享受待遇,也就是说,大病报销起付线只有0.5万元,报销比例高达85%,报销限额还上不封顶!
给许多患大病人员带去了实实在在的优惠!

这么给力的政策和这么大的优惠力度,后悔之前没有缴纳大病保险选缴保费?

不要错过哦!(补缴保费大病点击限期) 汽修知识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不急不急,

现在补缴工作开始了

如果想补缴的不要错过!

01

什么时间补缴?

2018年度大病保险选缴保费的补缴时间为: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请大家注意务必在补缴期限内完成补缴哦!

02

哪些情况可以补缴?

征缴期内未缴纳过选缴保费的,允许补缴3份或2份或1份;

征缴期内缴纳过选缴保费1份的,允许补缴2份或1份;

征缴期内缴纳过选缴保费2份的,允许补缴1份。

注意!
只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且缴纳过大病保险基本保费的,才可参加补缴。

03

怎么样补缴?

1、通过扫描下图微信、支付宝、浙江政务服务网二维码登陆“永康掌上人社”缴纳选缴保费。

点击进入【办事大厅】, 首次登陆用户在办事大厅页面上点击任一项服务后,按提示进行社保卡实名认证。
输入姓名、社保卡卡面上的银行账号、手机号码及短信验证码,点击立即认证。

已实名认证用户可直接登录。

完成认证后即可在手机上为本人或亲属进行大病保险选缴和缴费。

2、通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商银行永康各网点缴纳选缴保费

请看手机上如何选缴大病保险

一.在手机上如何为本人进行大病保险选缴

1. 点击进入【办事大厅】,在办事大厅页面“参保缴费服务”下,点击【大病选缴】

2.选择要选缴的份数,点击“确定”

3.点击“获取验证码”并输入短信中的“验证码”,点击“确定”

4.选择支付方式,点击“确认缴费”,然后将按照相应支付平台的支付操作即可

5.有医保个人账户的参保人员或已家庭共济绑定的参保人员,可选择“医保个人账户或家庭共济支付”,大病保险选缴保费直接从医保个人账户或家庭共济账户中扣缴。

6.没有医保个人账户且未家庭共济绑定的参保人员,或医保个人账户和家庭共济账户余额不足支付的参保人员,可选择“平台支付”。

(1)通过微信登录“永康掌上人社”的,在选择“平台支付”后,直接跳转到微信支付界面,大病保险选缴保费通过微信支付。

(2)通过支付宝登录“永康掌上人社”的,在选择“平台支付”后,直接跳转到支付宝支付界面,大病保险选缴保费通过支付宝支付方式缴纳。

(3)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手机APP进入“永康掌上人社”的,直接跳转到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平台界面,大病保险选缴保费通过银行卡支付方式缴纳。

二、在手机上如何为亲属进行大病选缴

1、登录“永康掌上人社”,点击进入【办事大厅】,在办事大厅页面,点击【亲情社保】,点击【添加亲情社保】进入亲情社保的添加界面。
点击【选择关系】选择对应的关系进行添加,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然后点击【确认添加】

2.选择手机号验证,输入验证码后点击提交验证(也可以更换验证方式,点击【更换验证方式】,输入要添加的亲情社保人员的社保卡卡面上的银行账号、手机号、短信验证码后点击提交验证。
),页面提示操作成功,3秒后返回上个页面。

3、添加亲情社保成功后,返回办事大厅页面,在“参保缴费服务”下,点击【大病选缴】

4、点击右上角图标,选择要参缴的亲情社保人员

5、选择要选缴的份数,点击“确定”

6、点击“获取验证码”并输入短信中的“验证码”,点击“确定”

7、选择支付方式,点击“确认缴费”,然后将按照相应支付平台的支付操作即可。

三、如何修改大病选缴份数

操作步骤:

1、登录“永康掌上人社”,点击进入【办事大厅】

2、在办事大厅页面“参保缴费服务”,点击【大病选缴】

3、若要修改本人的选缴份数,直接选择要修改的份数,点击“确定”;

若要修改亲情社保人员的选缴份数,先点击右上角图标,选择要修改的亲情社保人员,再选择要修改的份数,点击“确定”

4、点击“获取验证码”并输入短信中的“验证码”,点击“确定”

5、选择支付方式,点击“确认缴费”,然后将按照相应支付平台的支付操作即可。

温馨提示:

需注意所有缴费渠道合计选缴最多3份。

第一种情况:已选缴份数,但未缴费,可进行缴费或点击“修改份数”,这种情况可以增加份数,也可以减少份数,俢改份数后再进行缴费操作。
具体步骤如下图所示。

第二种情况:已选缴份数,并已缴费,这种情况不能减少份数,只能增加份数,增加份数的需缴纳增加的保费。
具体步骤如下图所示。

04

补缴后待遇怎么样?

补缴后本年度选缴保费相应待遇不享受,但可连续计算缴费年限!

即参保人员在补缴2018年度选缴保费后,在规定时间内正常缴纳2019年度及2020年度选缴保费的(缴费时间分别为2018年底与2019年底),在2020年1月1日起即可享受大病保险选缴保费满三年待遇。

2020年1月1日前的大病保险选缴保费待遇,按今年征缴期(5月31日前)缴纳选缴保费对应份数的待遇确定。

举个例子!

小王,在5月31前只缴纳了大病保险基本保费,未参加大病保险选缴。

后来,小王通过比较发现,选缴3份满3年的待遇是最优惠的。
于是立即选择在今年的补缴期内进行3份补缴。
那么,小王只要在规定时间内正常缴纳2019年度及2020年度选缴保费,在2020年1月1日起即可享受大病保险选缴保费满三年待遇。
(实际只需再等待1年多一点的时间就可享受了)

注意!
小王在2020年1月1日以前,还是按照大病保险未缴纳选缴保费的档次享受待遇。

假如小王未参加此次补缴,而是从2019年起正常缴纳3份选缴保费,那么小王需要缴满2019、2020、2021三个年度,即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才能享受大病保险选缴保费满三年待遇。

所以,像小王这种情况,错过这次补缴机会,大病保险选缴保费满3年的待遇享受会整整延后1年哦!

来源 永康掌上人社

编辑 颜元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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