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家住遵义市红花岗区的陈先生,驾车前往余庆县城办事,在途径品湖苑小区附近时,陈先生下车接听电话。
就在这一过程中,在路边玩耍的一名5岁小孩,将一块瓷砖摔碎,弹起的碎片将陈先生车辆左前侧玻璃撞坏,并造成车窗接触部分的亮条划伤。
事件发生后,陈先生与小孩父母到公安机关协商处理。当场未能达成协议。因急于办事,陈先生自行将车辆驶到4S店进行修理,后与对方协商赔偿一直未果。今年4月,陈先生向余庆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孩父母赔偿车辆修理费35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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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中,双方对车辆损害事实没有异议,但小孩父母认为赔偿金额过高。5月21日,经法官主持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小孩父母赔偿陈先生2500元。
贵阳日报融媒体:黄宝华
编审:九月 |签发:安辉
来源: 贵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