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令补植复绿,守护绿水青山
2021年2月中旬和3月初,被告陈某出价购买了本村村民山场内的树木,在没有办理《林业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劳力将山中的杂树、松树和杉树砍伐并加工成原木,对外销售。
开福区法院认定,被告陈某造成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破坏,损害了社会公众利益,判处被告陈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按相关标准执行,承担补种胸径8厘米的杉木657株、胸径8厘米的马尾628株,用于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如逾期未履行,则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和滥伐林木造成的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费用共3万余元,并在相关媒体上以书面或视频形式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省高院表示,本案中,人民法院积极贯彻环境资源恢复性司法理念,通过对补植复绿方案进行可行性审查,与公益诉讼起诉人和行政主管部门加强联络沟通,形成环保工作合力,最后判令由侵权行为人进行补植复绿,保障受损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救济,切实守护绿水青山。
企业承担责任,居民撤诉结案
傅某、戴某系湖南省包装公司宿舍居民,房屋东边原系空地,后湖南能投售电有限公司租赁省包装公司部份停车场,于2021年下半年加装充电桩8座、充电枪16支,用于经营电动汽车充电业务。傅、戴两人认为晚上设备发出的噪音和充电汽车的鸣笛声、防盗警报声、车门关门声、司机交谈声音等影响睡眠,多次与湖南能投售电有限公司协商无果后提起诉讼。
本案中雨花区法院承办法官多达20余次与原、被告双方电话沟通,并组织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庭外和解,湖南能投售电有限公司承诺加强充电站,引导充电司机控制噪声、加装部分隔音设施,以减少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偶发噪声过大问题对附近居民的影响,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本案以两原告撤诉结案。
省高院认为,本案中被告经营的充电站符合我国现有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但在充电过程中由于个别司机交谈声较大、按喇叭、关车门等较为随意的现象,确实存在偶发噪声过大的问题。在支持新能源产业基础设施发展建设的同时,如何保障附近居民正常生活秩序?本案最终促成双方庭外和解,除去法官的调解工作外,企业自身能够认识到经营过程中对居民居住环境的保护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也是重要的一个因素。本案既保护了人民群众“耳边的安宁”,又保障了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
遭遇噪声污染,物业公司无责
在湖南法院2023年度环境资源审判优秀案例中,长沙法院亦有多个案例上榜。
由宁乡市法院审理的喻某等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涉案林木的权属存在争议,作为所有权人的喻某在未取得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出售林木供他人砍伐,构成滥伐林木罪。本案对于林木所有权人砍伐林木的行为也进行了规范和警醒,提醒无证滥伐、超标砍伐将受到法律惩处。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望城区法院审理的范某等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依法惩处村民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的行为,具有良好的警示教育意义。
岳麓区法院审理的唐某诉长沙某物业公司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广受关注。唐某在购买房屋时,某物业公司已告知案涉房屋存在临近市政大道等不利因素,其充分知晓相关情况仍继续购买案涉房屋并享受相应的购房优惠;某物业公司亦采取了种植绿化、安装隔音屏、安装中空玻璃等降噪措施,故在此种情况下某物业公司不应承担责任。本案对同类噪声污染案件的裁判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