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骏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被罚款2000元(超限金融界公路服务有限公司罚款)

根据公告内容,2024年03月02日15时14分钟,东莞市骏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驾驶员列宇秋驾驶粤S82939牵引粤RN278挂车辆运载沙行驶至荔新路沙滘村点主道(S119线K16+900)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道横塱方向时,本机关根据公路超限不停车检测系统称重检测,该车车货总重53705kg,轴数为6轴,超限4705.69kg,具有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

东莞市骏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构成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违规行为。
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项,对该公司进行了2000元罚款处罚。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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