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告内容,法定代表人雷元英作为广州市海珠区源顺汽车维修服务部的经营者,在广州市海珠区赤岗西路331号自编A栋宿舍一楼的经营过程中,存在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保持畅通的疏散通道的行为。
广州市海珠区源顺汽车维修服务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构成了违规行为。根据《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12号)第十七条第一项和《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规范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应急规字〔2022〕1号)附件《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基准表》第37项,被处以人民币4950元(4950元整)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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