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贵州商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贵州商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的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贵州商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本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阳市白云区麦架镇二十六大道1号
学校简介:贵州商学院沿于1947年的“贵阳市尚信高级会计职业学校”,是贵州商科教育的发祥地。1952年,贵州省教育厅决定将贵阳市尚信高级会计职业学校和建中会计训练班、求是会计补习班、知新会计补习班三所私立会计教育机构接收组建为“贵州省贸易中等技术学校”;1961年与贵州省粮食学校合并成立“贵州省商业学校”;1987年升格为“贵州商业专科学校”;1993年更名为“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2000年,省商务厅将“贵州省商业干部学校(贵州省商业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并入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2015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更名为“贵州商学院”。
学校地处中国避暑之都——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坐落于麦架河畔,占地978亩。设有11个教学单位,面向13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开设有28个本科专业(含1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涵盖管理学、经济学、工学、艺术学4个学科门类,省一流本科专业4个,国家级创业就业金课1门,省级一流课程4门。获教育部新工科建设项目1项,省级教改项目27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39项,省级教学成果奖5项。建有新商科实验中心和文化与艺术教育中心,全省双创示范基地,创建了首批国家级众创空间——黔青梦工场,孵化培育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62个,其中国家级61个、省级155个。学生获国家级学科竞赛奖励147项、省部级奖励552项。与北京华联、贵州百灵等83家企业开展“校企”合作,推进产教融合、协同育人。
学校是贵州省第二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型发展试点单位,是省第六批人才基地(现代商贸物流人才基地)和第四批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拥有省哲学社科创新团队1个,省级人文社科示范基地2个,省教育厅工程研究中心2个、特色重点实验室1个。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3项,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1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项,省重大调研课题1项,省级科研项目51项、厅级项目165项,横向课题29项;发表各类学术论文604篇,出版学术专著21部,获各类专利授权93项。获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各1项、三等奖2项,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1项。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学习借鉴先进办学理念,强化交流合作。与澳大利亚悉尼国际管理学院合作举办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瑞士西北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21所国内外高校签订合作备忘录,搭建校际交流平台。
追梦新时代,迈向新征程。学校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紧扣“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及省委关于高校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聚焦“四新”抓“四化”,不断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坚定地方性、应用型办学定位,致力于培养符合新时代要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专业基础实、实践能力强,具备商业头脑、创造活力、担当精神、实干作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竭力服务地方经济与行业发展。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学校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常设机构,执行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主的招生录取工作组,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招生录取工作。严禁徇私舞弊,对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按教育部第33号令和第36号令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