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告内容,吉安市锦驰砂石有限公司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于2023年6月15日光船租赁的赣吉安采1617采砂船舶未取得采砂许可证,在赣江泰和县万合镇段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经泰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定结论书文件(泰发改价认定字〔2023〕44号)认定赣吉安采1617采砂船舶开采的300吨河砂和430吨河砾石价值为12593元。
吉安市锦驰砂石有限公司违反了《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构成了违法采砂行为。因此,泰和县水利局依法对其进行罚款人民币3万元,并没收其违法所得1万贰仟伍佰玖拾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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