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发布关于启用市区限高架的通告(升降交叉口路与入城车辆)

为进一步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环境,规范货运车辆通行管理,减少货运车辆带来的噪音、粉尘、空气污染和安全隐患等问题,着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
决定于 2024年7月15日00:00时正式启用澜沧江路等11条道路15个限高杆(限高3.0米)设施。
请广大驾驶员,合理规划出行线路、时段,选择合适车型、路线通行,确保通行安全。

一、限高杆具体设置位置高度

1.澜沧江路与景亮路交叉口西口(限高3米可升降);

景洪发布关于启用市区限高架的通告(升降交叉口路与入城车辆) 汽修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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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景亮路与澜沧江路交叉口南口(限高3米可升降);

3.港口路与澜沧江路交叉口南口(限高3米可升降);

4.曼阁路与澜沧江路交叉口南口(限高3米可升降);

5.宣慰大道与景亮路交叉口西口(限高3米可升降);

6.景亮路与宣慰大道交叉口北口(限高3米可升降);

7.景宽公路黎明大桥北岸(限高3米可升降);

8.清泉路与新城西路东口主道(限高3米可升降);

9.清泉路与新城西路东口辅道(限高3米可升降);

10.么龙路与清泉路交叉口东口(限高3米可升降);

11.机场公路职中路口北口(限高3米可升降);

12.民航路曼庄些路口北口(主道限高3米可升降)

13.民航路情人桥北岸(限高3米可升降);

14.机场路火车站路口曼喃村出入口(限高3米可升降);

15.曼弄枫般若寺路段(限高3米可升降)。

二、限高通行时段

(一)对以下3个限高架01:00-05:00限高通行,需入城配送城市生活物资、物流接驳的大中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工程运输车、建筑材料运输车、渣土车、商品混凝土车等(高度超过3米),请优化调整入城时段、路线,错开限高时段,按照《景洪市货运车辆入城通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办理入城通行证后驶入。

1.澜沧江路与景亮路交叉口西口(限高3米可升降);

2.曼阁路与澜沧江路交叉口南口(限高3米可升降);

3.民航路曼庄些路口北口(主道限高3米可升降)。

(二)对以下12个限高架00:00-06:00限高通行,需入城配送货物、施工作业等车辆(高度超过3米),请优化调整入城时段、路线,错开限高时段,按照《景洪市货运车辆入城通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办理入城通行证后驶入。

1.景亮路与澜沧江路交叉口南口(限高3米可升降);

2.港口路与澜沧江路交叉口南口(限高3米可升降);

3.宣慰大道与景亮路交叉口西口(限高3米可升降);

4.景亮路与宣慰大道交叉口北口(限高3米可升降);

5.景宽公路黎明大桥北岸(限高3米可升降);

6.清泉路与新城西路东口主道(限高3米可升降);

7.清泉路与新城西路东口辅道(限高3米可升降);

8.么龙路与清泉路交叉口东口(限高3米可升降);

9.机场公路职中路口北口(限高3米可升降);

10.民航路情人桥北岸(限高3米可升降);

11.机场路火车站路口曼喃村出入口(限高3米可升降);

12.曼弄枫般若寺路段(限高3米可升降)。

三、其他情形

在限高时段内,对以下需入城的车辆(高度超过3米),可提前与交通指挥中心对接放行。

(一)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救援车等执行任务的特殊车辆;

(二)邮政专用车、道路清障专用车辆和防疫车;

(三)环卫、绿化、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四)其他有特殊情况需入城的车辆。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15日后正式启用,期间为试运行阶段。

特此通告。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景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景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6月29日

来源:景洪发布

编辑:汤维

审核:祝小涵

终审:彭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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