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周的资料—20200525:工程部进行装修巡查的注意事项(装修管理处巡查禁止严禁)

前言:

前几期,老周介绍了安保人员在装修巡查时的作业流程(注意事项),今天补充一下工程部(工程人员)装修巡查时的注意事项。

工程部装修巡查人员在装修巡查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老周的资料—20200525:工程部进行装修巡查的注意事项(装修管理处巡查禁止严禁) 建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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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巡查人员应检查装修单位是否办理了装修许可证、装修单位人员是否办理了施工出入证(临时出入证),并检查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2. 巡查人员应检查装修单位内是否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灭火器是否处于有效状态,灭火器是否摆放在房间的明显易取的位置。

3. 装修人员是否在施工现场吸烟,是否有引起火灾危险的行为;室内是否有大量易燃易爆物品。

4. 巡查人员应检查装修单位的室外空调、防盗门、防盗窗、太阳能热水器等是否按管理处的要求安装;窗户的防盗窗应安装在房间窗户的内侧;是否要求安装热水器、排油烟机、排风扇等。

5. 装修现场的强电、弱电电源线必须穿PVC阻燃线管或铁管,线路末端接照明灯具处的塑料软管不能超过20CM,强电、弱电线路不能共用同一线管。
木质顶棚和墙架应刷防火涂料。

6. 严格禁止装修人员私自改动房间内的消防、弱电设备线路;私自改动燃气管道;破坏和改动承重墙、结构梁柱;在承重墙、禁止擅自在结构梁柱、外立面上开孔、洞。

7. 禁止破坏和改动建筑的外立面、入户门和窗户,禁止封闭主阳台。

8. 严禁不适当增加楼面静荷载,房间内禁止铺设超过1CM厚度的大理石、花岗岩、瓷砖等的地面、墙面,不能使用红砖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型灯具或巨型浴缸。

9. 严禁使用电炉、煤气灶、电炊具、电热水棒等电热设施。
不准使用高瓦数灯照明,照明灯泡瓦数一般限制在100W以下。
因施工需要使用碘钨灯的,应先征得管理处的书面同意,并要做好安全措施,人离灯灭。

10. 装修人员使用电器设备时,务必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采用适当绝缘电线。
临时接驳电线必须保证一机一闸一个漏电开关,在施工完成后必须拆除。
禁止不使用电源插头、直接将电源线插入电源插孔中。

11. 厨房、卫生间、阳台内的污水、雨水管道的检查口不能封堵,禁止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

12. 禁止随意改动、移位污水、雨水管道;装修期间,室内所有下水口必须采用封堵措施;装修期间暂时允许临时安装一个带有存水弯的蹲便器,并经工程部装修巡查人员确认后方可使用。

13. 如有改动厨房、洗手间、阳台防水层的,需重作24小时打压闭水试验,打压闭水试验经管理处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步工序。

14. 巡查人员在现场巡查时,应注意检查楼宇公共部分的完损、清洁情况,如发现有破坏情况立即整改。
装修单位装修完毕后,巡查人员应重点检查公共墙面、走道的完损情况,如有损坏情况需修补完好后才能签字验收。

附:

1、装修禁止行为、经许可的行为

2、装修现场管理规定

附1:装修禁止行为、经许可的行为

一、装修过程中的禁止行为: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将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严禁破坏或者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
严禁在承重墙上穿洞,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门窗。
严禁不适当增加楼面静荷载,包括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型灯具、铺设大理石地板等。
严禁任意刨凿楼地面、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及排烟管道,不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
为防止窗户渗漏和框架松动,严禁在窗户外挑缘板上钻孔、眼,钉膨胀螺丝等。
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严禁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装修材料。
严禁私自改动或损坏上下水(气)主管道、消防设施(含进户防火门)、电视通讯系统、智能监控系统管线、对讲设备、开关箱(含主开关)以外的供电线路、屋面防水隔热层。
禁止擅自改动、暗藏燃气管道设施,确需改动的,应向燃气公司申请,由燃气公司组织实施。
禁止将雨水管道用于生活污水的排放。
卧室室、客厅、餐厅地面没有防水层,施工时不允许用水冲洗地面。
XX栋的楼板为全预应力模板,禁止任何打砸楼板的行为。
严禁破坏楼顶、外墙、外门窗等外立面的装饰,严禁封闭主阳台。
装修施工应当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按有关规范进行,禁止装修过程中的禁止行为。
禁止施工单位在公共走道、电梯厅、后楼梯等公共场所进行临时加工、改造或其他施工行为。
禁止其它违章装修活动。

二、超出规定范围的改造

确需改变建筑物主体或承重结构,明显加大负荷的,用户应委托建筑物原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报政府设计审批部门审批,以确保结构与使用安全。
野蛮施工。

三、装修过程中应告知及征的同意的行为住户安装空调需到管理处申报,并按管理处指定位置安装。
空调支架应采用不锈钢或防锈无污染的材料,固定螺栓必须经过防绣处理。
住户安装防盗门、防盗窗、防蚊纱窗等应事先通知管理处,并按管理处的规定颜色和样式安装。
住户需要改动燃气管道的,应到管理处办理改管申请,由燃气公司进行施工。
住户需要改动室内消防、可视对讲、红外报警等智能化弱电线路的,应到管理处申请,由水榭花都的智能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住户需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应事先通知管理处,住户必须与管理处一起确定安装位置和外墙管线的布置方案,按照管理处的要求进行施工。
排气、换气扇、抽油烟机安装:对已预留安装孔的,只限利用该孔安装,原则上不另行开洞。
对于无法安装或需要另行开洞安装的,应事前通知管理处现场确认同意或指定位置进行安装。

附2:装修现场的管理

一、施工人员的管理各装修单位须将管理处发出的《房屋装修施工许可证》张贴于单元入户大门外。
装修单位必须负责所属装修工人的行为。
装修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衣着整齐,不得在非工作区逗留;严禁随地吐痰、喧哗、打闹、赌博饮酒等。
管理处亦严禁工人在辖区内随意留宿或生火,如需留宿,应由业主本人出面到管理处办理担保手续;如私自居住在楼宇内,一经发现,则按《XX市治安管理条例》规定送交当地派出所。
工人在进入小区范围时必须佩带《装修出入证》,但管理处有最终决定权批准进入与否。
装修人员严禁串栋、串户,违者酌情给予处罚。

二、装修材料管理对容易散落污染小区的材料,如砂、碎石等,必须经妥善包装后方可进入小区;进入小区的装修材料,不得在户外堆、存放。
进入小区的装修材料,如大理石、花岗岩、铝合金材料、防盗窗花、防盗网、空调机、红砖、水泥、钢筋、型钢、超长超宽材料、电焊机、(重)巨型浴缸等须经管理处同意方可进入小区。
进入小区的装修材料应是管理处装修审批后同意的。
超出装修审批范围的材料不得入内,用户自行承担一切费用。
搬运装修材料,需小心维护公共设施,包括电梯、走廊、走道门窗、地面及其它设施。
进入小区的材料、运输车辆不能污染小区环境。
对容易污染小区的车辆必须经过清洗后方可进入小区。

三、装修垃圾的清运垃圾/杂物清理区的装修垃圾由管理处委托清运公司集中统一清运。
各户装修垃圾必须装袋后按管理处指定的方式和时间堆放到小区装修垃圾中转站内。
户内装修垃圾清运时间定为每日中午12:00-14:00,晚上18:00-21:00。
严禁将建筑材料、垃圾堆放在公共场所(包括公共走廊及马路上),违者视情节轻重扣除违约金。
严禁高空抛物,违者扣除违约金500—1000元,并由肇事者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如经通告后,装修单位未能作出适当的清理安排,管理处将自行雇用工人进行清理,而费用则从有关装修户的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四、防火责任施工现场必须自备足够灭火设备,如手提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
要求每5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1个2Kg灭火器,但施工现场应至少配备两个。
施工单位必须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
各施工单位必须指定一名防火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
各施工单位要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和工地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使施工人员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有关的安全操作规范和制度。

五、装修安全管理 各施工单位必须聘请有合格操作证件的电工、焊工,负责施工用电、电焊、气焊等作业。
施工用电必须严格执行XX市用电防火管理条例和有关操作规程。
施工动火,一律参照执行XX市关于重点部分临时动火审批制度,到管理处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操作程序和安全规定。
未经批准,工地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炊具、电热水棒等电热设施。
不准使用高瓦数灯照明,照明灯泡瓦数一般限制在100W以下。
因施工需要使用碘钨灯的,应先征得管理处的书面同意,并要做好安全措施,人离灯灭。
装修工人使用电器设备时,务必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采用适当绝缘电线。
临时接驳电线必须保证一机一闸一个漏电开关,在施工完成后必须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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