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9日下午,济宁公安局兖州分局刑警正在看守所询问室里对犯罪嫌疑人米某进行询问,而米某正是纠集多人将董某车辆掀翻的人。在看守所里,米某又反过来举报了董某,两人因为村里复垦地施工而产生利益之争。
“米某等人开始时因为利益之争,纠集多人,到了当时的施工现场,将另一方(董某)施工的挖掘机玻璃等砸毁。”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刑警大队八中队中队长张长伟向介绍。董某等人见挖掘机被砸,于是第二天便将自己的轿车停到了路口,阻挡米某等人的车辆出入工地,试图阻止米某施工。“米某等多人到达现场,将董某的车辆掀翻在路旁的沟里,造成车辆损失。”张长伟告诉。
2017年11月10日至12日,董某与米某协商未果,于是拨打了报警电话。“报警人称在颜店镇屯四村南一路口被人将车掀翻,据报警人描述,当时有十多个戴口罩的男青年,手持棍棒,不分青红皂白就将他的车掀翻在路旁沟内。”颜店镇派出所民警顾浩向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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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立案侦查以后,公安机关发现此事并非经济纠纷这样简单,通过调查走访,群众反映,警方发现米某等人一段时间以来,纠集在一起,有多次寻衅滋事,故意毁财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部门初步判断,米某等人团伙符合恶势力团伙特征。“目前这个案件,我们已经刑事拘留多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此案件的侦办力度,进一步摸排乡村涉恶涉黑势力,予以重拳打击。”张长伟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