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涉案财产的通告
目前琼海市公安局正在侦办的陈怀安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为了进一步深挖彻查陈怀安、陈壮犯罪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执行全国扫黑办“打财断血”的工作要求。依法追缴相关涉案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凡持有本案相关财物的组织或个人,必须主动将涉案财物上缴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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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凡持有本案嫌疑人名下所属产业的组织或个人,必须主动携带借款借据、还款记录等相关凭证向公安机关说明。
三、凡转移、隐藏或使用以下涉案车辆的,必须主动向公安机关上缴:
1.红色宝马X6越野车1辆,车牌号为:琼AAE888;
2.陈壮持有的卡特履带式液压挖掘机1台,黄色机身。
四、凡明知是本案嫌疑人的违法犯罪所得,且无偿接受、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或通过其他方式取得本案嫌疑人的个人涉案财物的,必须主动将违法犯罪所得和涉案财物上缴公安机关。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相关组织或个人要主动向公安机关上缴涉案财物。对于不按要求上缴涉案财物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欢迎社会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或提供有关线索,对检举揭发的有功人员,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同时对举报者予以保密。
地址:琼海市嘉积镇银海路110号琼海市公安局扫黑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
联系方式:62896220
13337591032(王警官)
特此公告
琼海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