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第一医科大学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我校2021年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执行。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第一医科大学2021年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育学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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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学校代码:

10439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青岛路6699号(济南校区);山东省泰安市长城路619号(泰安校区)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本科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招生就业部为学校招生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为招生监督机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 录取批次

(一)山东省内学生的录取批次

1.公费医学生:本科提前批;

2.普通本科(含校企合作):常规批;

(二)学校在山东省外招生均为本科计划,录取批次以各省公布的批次为准。

第十三条 计划公布

分省来源计划与专业招生计划由有关省(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可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查询。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

除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校不限制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其他小语种学生入学后改学英语。

第十五条 体检标准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部分专业色弱、色盲限报。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复查,如复查结果与录取时提供的信息不符,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视学生的实际身体状况调整专业直至退回原籍。并追究当事人及体检医师的责任。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

学校对往届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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