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盔一带”是指安全头盔、安全带,对市民来说并不陌生,其安全意义也不言而喻。但现实中,因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头盔造成的伤亡事故并不少见。连日来,交警莘塍中队在万松东路、莘阳大道等辖区车流密集路段设卡,严查电瓶车驾驶员未佩戴安全头盔行为,并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过前期宣传、整治,多数电瓶车驾乘人员主动戴安全头盔,但仍有少数人心存侥幸,随身携带安全头盔但未佩戴,或者戴着头盔,却未卡住卡锁。
交警莘塍中队设卡不久,就有几名电瓶车驾驶员因未戴安全头盔被拦了下来。“头盔可以保护头部,万一发生事故可以保护自己。这是你第一次被查到没有戴头盔,按规定予以警告一次,下回被查到就要罚款了。”交警细心讲解电瓶车驾驶员佩戴安全头盔的规定,劝导驾乘人员自觉摒弃交通陋习,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据了解,根据《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骑行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属于非机动车的,处以警告或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目前交警在日常处理中对“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第一次查获处以警告,此后一经查获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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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莘塍中队副中队长池理光表示,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减震、缓冲,对头部起到保护作用,相信在高压严管下,电瓶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头盔行为将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