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了进一步规范春节期间我县出租车行业价格行为,强化事前价格监管,引导出租车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止春节期间出租车营运中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现就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现行价格标准。现行的出租车价格标准为:起步价为5元,3公里以外租价为1.4元/公里。此价格属于政府定价,出租车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提高出租车收费标准。
二、实行不定期巡查制度。县城客办、物价局将组建联合执法工作队,重点巡查是否有擅自提高出租车收费标准;不使用计价器或不按计价器显示的价格多收费;不按规定张贴出租车价目表,不明码标价;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等价格违法行为,并设立举报电话,县城客办举报电话为6624410,县物价局举报电话为6622277或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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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在营运过程中如出现上述价格违法行为,经县城客办、物价局检查人员查证核实的,我们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陕西省出租汽车客运条例》、《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等规定从严从重处罚,并由经营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在媒体上公开曝光。
四、各出租车公司及经营者要加强行业自律意识。接到本通知后,各出租车公司必须高度重视,立即召开驾驶人员会议,学习、宣传价格政策,并教育其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经营原则,切实加强价格自律意识,从源头上杜绝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志丹县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
志丹县物价局
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