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基本情况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育学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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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学院全称: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CHonGQING JIANZHU COLLEGE)

2. 国标代码:

14183

3. 学院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梨花大道857号,邮编:400072

4.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6. 主管部门: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7. 学院概况: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建设类高等院校,于2007年12月28日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学院位于重庆市主城南岸区茶园,占地35万平方米,其中实训场地14.5万平方米;共有实验实训室150余个,其中国家级、市级重点实训基地9个,稳定的校外实训实习基地70余个。学院还有先进的BIM中心、VR中心、装配式建筑技术技能中心可以供学生实训。学院现有在校学生9600余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监督

第三条 学院设立由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我院招生工作。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四条 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监督电话:023-61752255(仅限投诉举报),邮箱:CQ61968185@126.COM。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批次等详细信息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面向本地区考生公布的数据信息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1. 严格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招生政策、录取批次进行录取。报考我院的艺术(美术类)类考生,我院认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2.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

(1)专业平行志愿模式:按照投档专业确定录取专业。

(2)院校平行志愿模式、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模式:按照投档分数优先、结合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所在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

(3)有特殊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规定执行。

3. 我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有:建筑工程技术(中外合作办学),批准书编号PDE50AU3A20180984N,专业代码440301H。上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招收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七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 学院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 根据企业相关岗位情况要求,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报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室内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请仔细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1)《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五官端正,无口吃、身体残疾、心脏病及心脏病史、高血压及传染性疾病,男生身高不低于1.7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米,矫正视力均在4.8以上,无色盲、色弱。

(2)《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专业:无口吃、身体残疾、心脏病及心脏病史、高血压及传染性疾病,身高不低于1.65米,矫正视力均在4.8以上,无色盲、色弱。用人单位用工仅招收男生。

(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专业:无口吃、身体残疾、心脏病及心脏病史、高血压及传染性疾病,无色盲、色弱。用人单位用工仅招收男生。

(4)《室内艺术设计》专业:无色盲、色弱。

第八条 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用英语授课。

第九条 录取结束后,学院将在官网上公布录取查询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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