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类考《计算机基础》《大学英语》《大学语文》。理科类考《计算机基础》《大学英语》《高等数学》。小语种类考生不参加《大学英语》考试。各统考科目满分均为120分。
考试科类
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按文、理科两个大类组织考试。文、理科按考生就读高职(专科)专业当年招收时规定的科类性质确定,由生源院校具体明确。文、理科兼收的专业由生源学校确定考试科类,且同校同专业同方向学生,其考试科类应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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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经生源学校及考生本人确定的专业类别和考试科类,作为考生参加考试和录取的依据。在考试、填报志愿和录取等环节,均不得更改专业类别和考试科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