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利石化百万吨石化项目陷违规争议(项目芳烃万吨石化甲苯)

图为丰利石化厂区。

本报陈家运/摄影

本报陈家运濮阳发布

丰利石化百万吨石化项目陷违规争议(项目芳烃万吨石化甲苯) 汽修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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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项目涉嫌违规,河南丰利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利石化”)屡次被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点名。

4月2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了河北、内蒙古、黑龙江等10省(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整改方案。
其中,河南省的整改方案显示,对丰利石化违规建成260万吨/年限制类炼油石化项目、120万吨/年芳烃项目取得投资备案和环评批复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处理;对地方党委、政府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熟视无睹甚至默许纵容违规问题的行为,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濮阳市发改委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表示,丰利石化因项目违规被通报属实,但对于120万吨/年芳烃项目是否违规仍存在争议。
该人士表示,120万吨/年芳烃项目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审批的。

“该项目是公司为提高产品质量、延伸产业链而投建的,现在也被取消了。
”丰利石化副总经理李刚(化名)告诉,“芳烃项目应该是只能建设在指定化工园区内,而我们项目所在的并不是指定园区,所以被查处;但是,芳烃项目有很多种类,我们申请的又是国家支持项目,这是互相冲突的地方。

遭遇最严督察期

“近年来,炼油已经不怎么盈利了,2018年下半年甚至出现倒挂现象,大家都在向炼化一体、油头化尾等下游扩展,通过提高产品质量及附加产品来增加利润空间。

事实上,早在2016年丰利石化就被点名通报。
当年7月16日~8月16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河南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
督察组于2016年11月15日向河南省委、省政府反馈称,通过拆分审批,丰利石化基本建成年产300万吨的炼油项目。

李刚告诉,被查处的违规炼油项目非常多,2017年国家也统一处理过。
尤其在山东地区,早期违规上马的炼油项目很多,因为当时炼油利润非常可观,当时的背景是地方政府比较支持炼油项目。

一位山东地炼人士告诉,2005年左右是山东地炼兴起的高峰时期,当时地炼行业太赚钱,政府审批和管理相对宽松。
近几年,去产能、环保、税改等政策的推进,地炼市场早已告别暴利时期。

“近年来,炼油已经不怎么盈利了,2018年下半年甚至出现倒挂现象,大家都在向炼化一体、油头化尾等下游扩展,通过提高产品质量及附加产品来增加利润空间。
”李刚告诉,丰利石化这次筹划建设120万吨/年芳烃项目就是往下游发展。

然而,丰利石化却遭遇了地炼行业2018年最严督查期。

2018年1月26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等十部委就联合发布了《关于对炼油领域严重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同年2月1日,彼时的环保部发布《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将严肃查处越权审批、拆分审批、变相审批等违法违规行为。

环保部明确要求,每年抽查石油加工、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造纸、平板玻璃、钢铁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数量的比例应当不低于10%。
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环境风险高的项目应提高抽查比例、实施靶向监管。
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惩处问责。

2018年6月1日~7月1日,中央第一环保督察组对河南省开展了“回头看”,同年8月27~28日向河南省委、省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提出丰利石化违规建成260万吨/年限制类炼油石化项目,未落实《石油加工业卫生防护距离》规定,且正在筹划建设120万吨/年芳烃、200万吨/年催化裂解等装置,计划到2022年达到620万吨/年炼油产能,其中120万吨/年芳烃项目已取得项目投资备案和环评批复。
该项目生产汽柴油及成品油组分等产品,实际属于限制类炼油石化项目的组成部分。

项目违规存争议

濮阳市发改委人士向表示,现在该项目被取消,企业可以提出申诉,当时我们也向上级部门详细汇报过该事件。
但是上级部门答复我们的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丰利石化前身为范县炼油厂,始建于1979年,国家配给原油指标28万吨/年。
2000年,国家清理整顿小炼油厂时,考虑到范县是国家级贫困县、革命老区、中原油田生产腹地,将该企业炼油能力和原油指标予以保留,其也成为河南省唯一一家地炼企业。
2011年,随着产品质量升级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该公司组建成丰利石化,并搬迁扩建至专业化工园区内。

对于上述项目违规问题,濮阳市发改委人士向介绍,2017年3月,在国家核查评估的基础上,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河南丰利石化有限公司使用进口原油有关问题的复函》(发改办运行[2017]550号)核定河南丰利石化有限公司原油加工能力为260万吨/年,同意该企业可使用进口原油指标222万吨/年。

据悉,为响应国家提升油品质量、扩大清洁油品产量,改善环境、绿色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拉长产业链条,增加化工产品产量,实现炼油向化工转变,丰利石化提出了建设120万吨/年芳烃项目。
该项目主要以石脑油为原料,利用连续重整、异构化等装置,生产苯、甲苯、混合二甲苯、液化石油气等基础化工原料及高辛烷值汽油组分等产品,不生产对二甲苯。

“当时督察组认为120万吨/年芳烃项目为对二甲苯项目(PX),PX具有爆炸隐患和有毒物质,此前国内发生过PX爆炸事件,所以对PX有过相应规定。
”濮阳市发改委人士告诉。

根据国家发改委印发的《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发改产业[2014]2208号)显示,新建PX项目是指新建以石脑油(含凝析油分离的石脑油馏分)、混合二甲苯等为原料生产对二甲苯的项目,包括原有装置异地搬迁扩建项目。
新建对二甲苯项目应布局在产业基地内,按照炼化一体化、装置大型化的要求建设。

2017年1月13日,濮阳范县发改委对120万吨/年芳烃项目进行了备案(备案号:豫濮范县制造[2017]00901号);2018年5月17日,濮阳市环保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濮环审[2018]19号)。

濮阳市发改委人士向解释,由于对芳烃和对二甲苯概念理解不一致,备案的120万吨/年芳烃项目易被误认为对二甲苯项目,故备案单位已经按程序撤销了原备案文件,环评批复相应作废。
目前,该项目未开工建设。

但是,该人士强调,该项目连续重整装置规模为120万吨/年,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2013年修正版)中限制的100万吨/年以下连续重整(含芳烃抽提)生产装置,应属允许类项目;同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7号)中也提出“鼓励建设加氢裂化、连续重整、异构化和烷基化等清洁油品装置,及时升级油品质量”,故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濮阳市生态局相关负责人也告诉,当时环评审批时,该项目的装置及产品都符合相关规定。

查阅120万吨/年芳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显示,该项目工艺技术为:以石脑油为原料—加氢预处理—改质重整—芳烃抽提—异构化—入库销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料预处理装置、连续重整再生装置、芳烃抽提装置、异构化装置、PSA制氢装置及储存系统、装载系统、循环水系统等公辅工程;产品包括燃料气、氢气、苯、甲苯、混合二甲苯、异构化油、液化气、柴油、轻芳烃等。

上述濮阳市发改委人士向表示,现在该项目被取消,企业可以提出申诉,当时我们也向上级部门详细汇报过该事件。
但是上级部门答复我们的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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