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把医护人员称为“白衣天使”,是因为他们身穿白色工作服,从事救死扶伤的神圣事业,给人类带来希望与快乐。但还有另一支穿白色工作服的队伍,给人类带来的不是希望,也是快乐,是解密后的真相。他们不常见,但就在我们身边,是守护生命与安宁的“天使”。警察的英武风采,在现实生活中并不鲜见,他们穿越风雨除暴安良的高大形象,是影视剧里的标配,令许多人翘首。但这个群体中特殊的一支——法医,大家未必都熟悉。他们也穿白褂子,也拿手术刀,只不过不在手术台,而是在野外或工作室。他们打开的不仅仅是肉身,还有一扇透明的护法正讼的窗口。他们拯救的不是健康与希望,而是正义和良知。
民警何康,就是其中的一位。
2014年7月21日,天空热得像一只烤箱,放一粒玉米在地上能崩出爆米花来,人们连门都不想出,只想躲在空调房里静静地消夏避暑。但公安干警却没这么幸运,110接到报案,七佛山森林公园的山沟里发现一具尸体。警情就是命令,刑侦大队民警急赴现场,开展工作。

此时正值中午,烈日当头,警犬拖着长长的舌头都不肯出窝,人在吐口唾沫化成烟的环境中该受怎样的煎熬不难想象。何康和几位同事顶着炎炎烈日,拨开荆棘,穿越草丛,翻过一道道山沟,于一个多小时之后,在一个四周都是酸枣树的狭长的山沟里找到了尸体。尸体已经高度腐败,散发出一股浓浓的恶臭,地面上爬满了肥胖的拖着长尾巴的蛆虫,一群嗡嗡叫唤的绿头苍蝇盘旋其上。那尸身远看像人,近看像鬼,一般人哪敢靠近!
若是不小心扫上一眼恐怕厉鬼缠身噩梦不断,更别说再嗅着那股浓浓的恶臭翻检尸体了。但何康躲不开,也不容躲避。他是警察,是负责尸检的法医,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驱使他必须零距离接触。他没有犹豫,戴上薄薄的手套和什么气味也抵挡不住的口罩,便投入了工作。
照相,检验尸体。虽在炎炎盛夏,死者却穿着厚重的棉衣棉裤,脚踏棉鞋。一看装束,何康就判断死者年龄不小,且生活不太正常。为确定死因及案件性质,何康忍受着腐败尸体给视觉、嗅觉和心理带来的极端冲击,在暴烈的太阳底下,一边驱赶盘旋在四周不断地偷袭自己的蚊蝇,一边淌着淋漓的热汗,蹲下身仔细地检查每一寸尸身。死者的肌肉和内脏已经大部分溶解、消失,基本处于白骨化状态。何康先清理检验衣着,再对尸骨进行检验、比对,之后拼接残骸,还原成一个完整的人形。人说酷暑难耐,那是因为没有全身心地投入。夏日天长,从白日当头到夕阳西下,大约需要七个半小时。这么漫长的一下午,何康却感觉一会儿就没了。他不知自己饮了几杯水,也不知自己流了多少汗,但他清清楚楚地检验了死者的206块骨骼和残存的内脏及肌肉组织,赶在天黑之前完成了尸检工作。通过勘查现场,未发现周围有车辙印和拖尸痕迹,确认此处为第一现场。勘查树木草丛间,未发现一点血迹;检查死者衣服,衣裤齐整并无破损;检查尸骨,无一处骨折;通过尸检,未发现暴力性机械损伤致死的迹象基本排除了他杀。之后根据派出所的失踪报案记录,何康判断死者可能为走失的陈区镇的耄耋老人。联系家属,家属赶来以后,通过衣着等特征,确定死者系其家人。死者患老年痴呆症,分析系误入七佛山之后不知归途,被溽热和饥饿夺去了性命。家人看了尸检录像,听了何康有理有据的分析和判断,同意公安机关作出的系意外死亡的结论,收尸安葬,使死者得以善终。
那时公安局对社会有一项郑重承诺:命案必破!
七佛山发现尸体,曾惊动了市委和政府的领导,也让部分群众感到恐慌。但这个让局领导感到头痛的难题,只需一个下午就被何康和他的两位同事攻克了。局领导深感庆幸,也松了一口气。
类似事件,何康经历的不止一次。河西郭某某意外坠落厕所,也是在燥热的夏季,尸身沾满粪便和蛆虫,在厕所里尸的。作为法医,出这样恶劣的现场,检验这种高度腐败的尸体,已经成为常态。此类工作,尸检的方向是确定案件性质,是否涉及命案,平时大量的工作却非如此。何康每年要完成活体损伤程度鉴定400余件,一份看似简单的鉴定意见书,关联着致害人一生的前途和命运。
2018年3月,某村韩姓男子来做鉴定,称被人打伤头部,其提供的病案记载:头皮裂伤、颅骨骨折。若依诊断意见鉴定,前一项是轻微伤,后一项可达轻伤。二者的区别是,致人轻微伤,须受治安处罚;致人轻伤,须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间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图省心,依据病案鉴定为轻伤顺理成章。但何康却不这么马虎,他对韩某的CT片进行检验,发现片上脑组织有软化灶,顿时产生疑问。他问韩某以前头部是否受过伤,韩某断然否认。
判决权掌握在法官手里,鉴定结论却出自法医。法官对故意伤害案判决被告人有罪、无罪,或罪重、罪轻的重要证据,就是鉴定书。换句话说,何康的鉴定意见若为轻伤,那位未曾谋面的致害人就可能锒铛入狱。鉴定的标准是客观、准确、公正,岂可草率!
出于职业操守,何康带着疑问到市人民医院病案室查询,果然印证了自己的猜测:韩某曾于2012年发生交通事故,住院病案载明的诊断结果为颅脑损伤。何康调取了此次病案,经对前后两张片子仔细比对,损伤的部位、创面及程度高度重合,又经过技术方面的处理和分析,最终认定韩某的颅骨骨折系上次交通事故所造成。
疑窦解开,何康万分轻松。在铁的证据面前,韩某终于承认此次损伤仅造成头皮裂伤,为严惩对方,隐瞒了上次颅骨骨折的情况。疑难损伤在鉴定中时有发生,为使受害者得到慰藉,使致害人得到应有的惩罚,何康始终坚持原则,循规蹈矩。基调查结果,何康给其出具了轻微伤的鉴定结论,使一起可能造成法院误判的冤案止于肇始。
法医是伤、病、死的鉴定者,是行走在法律与医学两界的人,公安局的法医既负有研究并解答伤情或死亡原因的责任,还负有侦查案件的使命。
2017年1月28日,正值大年初一,新春佳节本来是最欢乐的日子,交警队却接到报案,称本市太华路南王庄村口发生交通事故。此时已是晚间19时45分,交警队员赶到时,现场无一辆停泊的肇事车,只有一具尸体横陈于夜幕下的南王庄村口。此处不是交通干道,应非第一现场。交警扩大到太华路勘察,在来回穿梭的一道道强光的照射下,发现地上散落着一块断裂的塑料片。现场瞬间聚集了许多人,都在看热闹,交警也是一头雾水。勘察完毕将尸体装车时,南边驶来一辆轿车,停在远处。司机走过来,以目击者的身份向交警叙述了他刚才途经此处看到的情况。司机姓张,专程赶来说明情况,似乎有些反常。交警生疑,去看他的轿车,竟发现挡泥板少了一块。拿捡到的碎片与那残缺处比对,出奇地吻合。但这位“目击者”却不承认死者是自己撞的。交警经过排查,发现嫌疑人还不止张某。人死不能生还,是谁要了他的命?公安局决定立案侦查。除张某有可疑迹象外,侦查发现,李某的轿车在事发时段经过事故路段,轿车左反光镜坏了,前挡风玻璃左下角也破了;报案的赵某也有嫌疑。
经讯问,李某供述,其当时驾车沿太华路由南向北行驶,到南王庄附近时,对面的车灯晃得他看不清,听到左反光镜响了一声,以为是和对面的车擦了一下,也没停,想着车没事就继续走了。走了一段距离才看到反光镜坏了,前挡风玻璃左下角也破了。
张某供述,其驾驶轿车由北向南行至南王庄村的时候,看见正前方路中间有个东西,就赶紧往右打方向绕过去,没有感觉到车碰了那个东西。走了大概5米停车察看,看见是一个人趴在路中间,就回家了。到了9点,开车返回事故地点想看看怎么回事,和现场的交警说了开车路过的情况,看见那个人正被担架抬着上救护车。
赵某供述,其开着轿车沿长晋线由北向南快走到南王庄村口的时候,看见车前面有个“黑色塑料袋”,就骑着“塑料袋”过去了。经过的时候,车底“咚”地响了一声,往前走了四五米,左转到南王庄村里停下,绕车看了一圈没发现问题,又走到“黑色塑料袋”的地方,看见路上什么也没有,就返回车上,想绕南王庄村去高平,刚往前走了2米,听见车底“咚”地又响了一声。下车到车尾,看见车后3米的位置倒着一个人,动也不动,就打110。110说已有人报过警,就掉头上了太华路……
取样化验,侦查员从张某的轿车前左挡泥板内侧提取的可疑组织、从李某的轿车前左A柱提取的可疑组织、从赵某的轿车底盘提取的可疑组织中均检出人类DNA基因型,与死者的STR分型相同。这说明,三辆轿车均与死者有过碰撞或接触。到底是谁把人撞死的?死者系被单车撞击致死还是被多车撞击致死?后车撞击的是活人还是尸体?疑问就是责任,疑问关联着死者的权益和三位嫌疑人的自由,不得不查。
尸检,让死人说话。这是公安侦查的重要手段。何康一马当先。
死者姓祁,本地人。通过尸表检验,死者祁某身上所有损伤均有生活反应,为生前所造成,排除死后撞击碾压尸体。经过细致的尸体检验、结合交警大队事故科提供的材料及现场勘察,得出以下结论:1、死者右大腿直撞伤、头部及肩部滑动性碰撞伤、头枕部着地所造成的摔跌伤,系典型碰撞三联伤,分析应为祁某行走过程中突然被车辆首次碰撞所造成。2、死者左季肋部损伤造成其左侧肋骨骨折、左肺挫伤及脾脏破裂,系外力直接撞击或挤压形成,分析应为祁某受伤倒地再次遭受车辆撞击左侧所形成。3、死者体表可见多处挫擦伤,胸廓扁平多发前后肋骨骨折,内脏多发破裂,骨盆骨折、腹后壁和盆腔及腰骶部肌肉出血,双脚后跟擦伤,分析应为祁某倒地后被车辆挤压拖擦所造成。以上损伤说明死者祁某生前遭受了两次车辆撞击、一次拖擦挤压,最终造成严重损伤、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侦查终结,据此尸检报告,公检法一致认定本案的事实为:李某驾驶小轿车沿太华路由南向北行至南王庄村附近路段时,与正在行走的被害人祁某发生碰撞,致被害人受伤倒在路中央,李某所驾轿车左侧后视镜及前挡风玻璃左下侧破损。李某驾车逃离现场几分钟后,张某驾驶小轿车沿太华路由北向南行至该路段,碰撞了倒地的被害人,致该车左前部挡泥板破损散落。事故发生后,张某下车查看情况,发现被害人在路中间趴着,驾车逃离现场。又几分钟后,赵某驾驶小轿车沿太华路由北向南行至该路段,直接骑压倒地的被害人,并拖行被害人60余米后左转弯进入南王庄村口路边停车。赵某下车查看情况,发现被害人不动,便拨打110报警,随后也驾车逃离。三次交通事故最终造成被害人祁某死亡。当晚21时许,张某返回事故现场,但未向民警说明碰撞被害人的事实。
李某、张某、赵某终被推上被告席,接受了庄严的审判。
为死者言,为生者权,这是法医的职责,也是何康对社会的庄严承诺。自2008年参加工作以来,何康参与了全市自2009年以来所有的重、特大杀人案件,如野川尹家沟祖孙被害案、北诗平头村杀人焚尸案;参与了全市交通事故死亡案及各类非正常死亡案件的尸体检验鉴定工作,如北诗东吴庄村死亡8人特大交通事故案。共检验各类尸体1000余具,全部出具了检验鉴定文书,准确率达100%,为案件顺利诉讼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据支持。何康还出具损伤程度鉴定文书4000余份,从未发生过一起因检验鉴定失误导致的错案,为侦办案件提供了正确的方向,为定罪量刑提供了可靠的科学依据。法医要有丰富的知识积累,他不仅爱学习,而且爱探索,他与同事合作撰写的《干性溺死》、《抑制死》及《CO中毒死亡》等论文,先后在《中国法医学》、《刑警科技》等国家和省部学刊上发表。法医要有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和公正公平的心。何康做到了,从而也赢得了组织及群众的信任。他现任高平市公安局刑事技术中队副中队长,2018年3月被选入山西省公安机关刑事技术专家人才库。法医还要有不惧艰险、吃苦耐劳的精神。他们常去的地方往往是令人恐怖的停尸房、偏僻阴郁的小山沟、黑暗幽深的山洞、阴魂不散的坟丘……作为公安局专业技术骨干,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无论遭遇惊悚还是腐臭,他从不退缩,总是勇敢面对。他们常在案发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却在鲜花和掌声到来之前悄然撤离。
这份既苦又脏而且很不轻松的工作,让很多人唏嘘感叹,望而却步。采访结束时,笔者问何康:你对自己的工作有何感慨?何康笑道:“当你通过解剖和分析,使真相大白于天下时,你会很有成就感。因为你为那些冤屈的灵魂主持了公道。”
笔者眼前飘起了元代王冕的诗:“吾家洗砚池头树,朵朵花开淡墨痕。不要人夸好颜色,只留清气满乾坤。”(邢法宝)
来源: 高平中心
监制:刘飞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