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客运出租车运营价格标准。
1、客运出租车(不分车型),北京时间7时至24时(含),起步价为5元,起步公里为2.5公里,超出2.5公里每车每公里1.50元;北京时间24时至次日7时(不含),起步价为6元,超出2.5公里每车每公里1.80元;起步公里不足2.5公里,按2.5公里计算,超起步公里,按100米调表计算。2、路桥费:过桥费、公路通行费以及因乘客要求停车而发生的停车费用由乘客承担。3、回空费:出租车单程行驶里程6公里以上,每车每公里2元,县城内营运不得加收回空费。4、等候费:应乘客要求等候,出租车免费等候3分钟,超过3分钟的,每等候3分钟加收1公里运价(2元/公里)等候费。
(二)加强出租汽车运营管理,严格实行明码标价制度。
焉耆县交通运输局应加强对出租车经营者的管理,积极配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出租车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进一步规范出租车市场秩序,加强监督检查,严打黑车,严肃查处乱涨价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出租车经营管理公司必须按照县交通运输局规定做好对应工作,实行亮证收费,自觉接受巴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的年度审验。出租车经营者必须按县交通运输局规定在指定的车身位置张贴或喷印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批准的起步价(基价)、车公里运价标准,使用巴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合格的计价器,实行打表收费。如有乱收费现象,请拨打消费者投诉电话12315。
(一)加强政策宣传
1.焉耆县交通运输局、出租汽车经营企业要认真做好运价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调价政策平稳实施。2.统一制作运价公示表,在出租车车身及车内醒目位置张贴运价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及时调整计价器
焉耆县交通运输局要督促各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及时做好计价器调整工作,调整后的计价器按新标准执行。
(三)加强行业监管和自律
1.焉耆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出租车运营行为,严格监管措施,对不打表、拒载、甩客、绕路等不文明现象监管到位,促进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2.出租车经营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强化服务意识,自觉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
本通知自2023年9月1日起执行。原《关于核定我县客运出租车价格的报告》(焉发改〔2013〕82号)文件同时废止。
焉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