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始县锐捷汽修厂建设项目位于建始县业州镇指阳社区烟墩大道486号。项目利用公司法人周锐现有房屋和场地新建二类汽车修理厂,厂区占地面积2222.8m2,主要新建展厅、汽车维修清洗钢构厂房,钢构厂房内布置有机修车间、钣金车间、喷烤漆车间、洗车间等,利用现有房屋作为职工主要配套办公生活设施。其主要从事小型汽车维修和保养及洗车服务,年维修保养汽车1800辆,年喷漆500辆,年清洗车辆1000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要求,我公司于2019年8月委托湖北顿龙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此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9年9月9日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建始县分局以“建环审[2019]12号”文件对《建始县锐捷汽修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项目于2019年9月开工建设,于2019年10月投入运行。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2万元;项目实际投资6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4.7万元。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工程建设内容与环评时设计内容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喷漆房废气。项目汽车喷烤漆过程均在喷漆-烤漆一体房内进行,为全密闭操作。有机废气在烤漆房内通过风机强行送入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设备净化,由15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运营期项目废水主要为车辆维修清洗废水和生活废水。洗车废水和车辆维修废水通过修建的10m3三级隔油沉淀池处理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后进入209国道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建始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广润河;生活污水经已建60m3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后进入209国道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建始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广润河。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主要来自于机修噪声及车辆进出噪声。交通噪声通过加强对进出厂区车辆的管理,在厂区设置限速、禁鸣标志;设备噪声:昼间运营,夜间不运营,对高噪声设备加装减振、隔声装置,空压机设置在独立的消音室。
4、固废:项目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废金属零部件、废电瓶、废轮胎、废机油、废滤芯、废焊丝、废抹布、漆渣、废活性炭、废原料空桶、生活垃圾和沉淀池污泥等。废金属零部件、废焊丝和废轮胎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卖处置;废电瓶、废机油、废滤芯、漆渣、废活性炭、废原料空桶和沉淀污泥及油渣属于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抹布属于危险废物,但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年)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属于全部环节豁免,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可混入生活垃圾。所以废抹布同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清运。
四、项目环境的影响与验收监测结果
1、大气影响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喷漆房废气,主要污染物为苯、甲苯、二甲苯,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有组织排放苯、甲苯、二甲苯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对环境影响小。
2、水环境影响
运营期项目废水主要为车辆维修清洗废水和生活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和化粪池处理后排入209国道市政污水管网,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废水各项污染物指标能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中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能够实现废水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小。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主要噪声主要来自于机修噪声及车辆进出噪声。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东侧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西侧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12348-2008)4a 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厂界噪声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南侧恩施交警大队和北侧居民点均在209国道边线35米范围之内,受交通噪声影响,昼间声环境质量不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昼间:60dB(A))要求。夜间车流量减小,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昼间:50dB(A))要求。
根据项目平面布置图可知,项目噪声较大的钣金车间、机修车间均布置于厂区东侧,而东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由此可知,项目噪声对南侧恩施交警大队和北侧居民点影响较小,此两个监测点昼间噪声不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要求,是因209国道交通噪声所致。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经厂区内设置垃圾桶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卖处置;危险废物经设置的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小。
五、验收结论
建始县锐捷汽修厂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中提出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明确了相应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固废处置妥善;项目建设期间未发生污染事故,该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完善环境项目管理制度和现场管理工作。
2、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公示期为2019年11月1日-2019年12月1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关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建设单位:建始县锐捷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建始县业州镇指阳社区烟墩大道486号
联系人:周锐
联系电话:18971895351
建始县锐捷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1月1日
锐捷汽修厂建设项目验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