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城县扫黑办关于举报重点行业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领域黑恶势力违法吕梁举报)

关于举报重点行业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惩黑恶犯罪行为,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鼓励单位和个人踊跃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对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视情形给予奖励。
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一)信息网络领域

1、借助网络实施黄赌毒、涉枪涉爆、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网络传销、侵权仿冒等违法犯罪活动。

2、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黑公关”实施网络敲诈、敲诈、有偿删帖,收取网上“保护费”,以在网上发布和删除网络信息相威胁、要挟他人的行为。

3、网上炮制虚假信息,歪曲事实、混淆是非、颠倒黑白,误导公众、侵害公民正当权益、扰乱网络传播秩序的行为。

4、买卖个人信息、售卖非法设备、提供非法技术服务、传授犯罪方法等网站、账号及虚假网站、钓鱼网站的信息。

(二)自然资源领域

1、非法买卖、转让集体土地、破坏农用地,以暴力威胁等方式胁迫征地拆迁,侵吞、挪用征地补偿款等其他相关费用问题。

2、无证勘查开采、以探代采、超层越界开采、借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名义进行非法开采等违法行为。

3、无测绘资质非法测绘,超越资质登记许可范围从事测绘活动、伪造成果数据,未按规定获取、持有、提供、利用国家秘密地理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

4、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建设行为,违反国土空间规划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行为。

(三)工程建设领域

1、不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强行施工和违法生产,多次整改不到位,建成劣质工程、烂尾工程和造成环境污染的黑恶势力。

2、不按照房地产开发管理规定,未批先建,无证销售,非法集资,强卖强买。
不遵从规划管理,私自改变土地和建筑用途性质,挪用预售资金,未验先投,不履行保修承诺,损害群众利益的黑恶势力。

3、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故意刁难开发、施工单位,封门断路,强行承揽工程、漫天要价的黑恶势力。

4、称霸一方,控制砂石料,私挖滥采、垄断销售,强迫交易的黑恶势力。

5、诱导、哄骗、欺压农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黑恶势力。

6、挂靠资质承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随意转包肢解工程,随意停止施工,拖延工期,以索要农民工工资为由,策划、组织、煽动群体性非法上访,要求超进度支付工程款等“绑架”政府的黑恶势力。

7、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等方面的违法行为查处过程中,采取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执法人员,围攻执法单位,影响正常办公的黑恶势力。

8、在项目征地拆迁中,无理阻挠,漫天要价,策划、组织、煽动群体性非法上访的黑恶势力。

(四)交通运输领域

1、采取碰瓷、讹诈、滋扰等手段敲诈勒索货车司机,通过货运车队、网络平台等不法手段长期控制某一地区运输市场、垄断资源分配、欺行霸市、收取保护费等黑恶势力。

2、交通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过程中恶意阻挠施工、阻挠征拆,非法索要高额赔偿、抢栽、抢种、抢建等违法违规行为。

3、在交通运输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等领域为违法违规行为充当“保护伞”行为。

4、在汽车维修、驾驶员培训等领域敲诈勒索、吃拿卡要等行为。

5、违法超限超载、闯卡、拒检、绕道、借故堵塞车道、损坏相关设施、“保车”逃费、带车“黄牛”、大件运输车辆未按照指定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及使用虚假许可证、车证不符行为、非法经营、出租汽车及新业态企业、道路客运乱象。

(五)金融放贷领域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非法金融活动。

2、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

3、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欺诈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以及追偿代偿资金,为涉黑涉恶组织和人员提供业务支持和服务等违法犯罪行为。

4、金融从业人员内外勾结套取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销售未按规定登记备案的理财产品或有组织的保险诈骗以及利用金融从业人员身份为非法“金融放贷”行为增信、宣传或提供便利,为涉黑涉恶人员或组织提供任何业务支持和服务等行为。

5、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的行为。

(六)教育领域

1、胁迫、教唆、引诱、欺骗等利用未成年学生实施黑恶犯罪、校园霸凌等违法犯罪行为。

2、组织在校学生帮助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行为。

3、针对师生实施的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校园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活动。

4、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缺乏办学资质、虚假宣传、乱收费、退费难等管理乱象。

5、教育领域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七)市场流通领域

1、欺行霸市、强迫交易,收取“保护费”等违法犯罪行为。

2、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法检查等违法犯罪行为。

3、以消费返利、分享经济等名义实施的新型传销行为。

4、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

5、市场流通领域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八)生态环境领域

1、非法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涉黑涉恶违法行为。

2、企业恶意不正常使用或停用污染防治设施,偷排偷放或超标排放水、气污染物,非法倾倒固体废物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违法犯罪行为。

3、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有毒有害物质、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源体的废物,严重污染环境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罪的。
或长期把持、操控、垄断上述物质处置行为,形成利益链条,破坏正常处置秩序的。

4、在环评审批、环保验收、环境监测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行业乱象,以威胁、恐吓等手段或依靠“保护伞”、“关系网”强揽、垄断技术服务的。

5、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干扰自动监测设施,弄虚作假排放污染物的。

6、其他生态环境领域涉黑涉恶线索。

(九)其它行业领域

1、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渗透农村基层组织、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村霸”“乡霸”“街霸”。

2、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聚众赌博、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

3、在移民搬迁安置过程中,组织、策划、指挥、教唆、参与阻碍移民工作推进,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社会秩序、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的。

4、在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医疗机构、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

5、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各类纠纷,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讨债公司”“调查公司”“职业医闹”“地下出警队”及网上网下各种暴力催债、传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劫掠敲诈钱财等黑恶势力。

6、通过组织、操纵非法上访、闹访等手段实施敲诈、舆情敲诈、恶意索赔的黑恶势力。

7、与境外有组织犯罪团伙相互勾连,组织内地人员到境外赌博并在放贷后非法拘禁参赌人员,在边境口岸敲诈勒索出入境商户的黑恶势力。

8、以上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的“保护伞”“关系网”及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二、举报要求

1、单位和个人可实名或匿名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举报。
鼓励实名举报,实名举报应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等真实信息,线索要尽量详细,可包括受害经过、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有关证据材料。

2、举报必须实事求是,对虚构、夸大、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行为的,将依将依法处理。
举报一经查证属实,将按照相关奖励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并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三、举报方式

交城县扫黑办

电话:13044489867

交城县公安局

电话:0358-3921014

交城县自然资源局

电话:0358-3511877

交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58-2606020

交城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0358-3522563

人行交城支行

电话:0358-3523796

交城县教育科技局

电话:0358-3522461

交城县市场监管局

电话:12315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

电话:12369

举报邮箱:jcx_shb@163.com

电话举报时间:

每个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30-17:30

交城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2日

来源:交城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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