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交警蜀黍到底要念叨多少遍?
你们才能真正的印刻在脑海中!
部分驾驶员明知酒驾违法

却偏要心存侥幸
自以为夜深了就没人发现
最后的结局可想而知
一起来认识一下!
案例一
9月1日晚上,烟台交警一大队在大马路设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3时40分左右,一辆轿车行驶至检查点时,执勤人员闻到有酒味,立即要求驾驶员熄火下车接受检查。驾驶员辩解称自己住在金海湾,结果代驾把车开到了百纳瑞汀就结账走了,自己发现走错之后,给原来的代驾打电话没打通,于是怀着侥幸心理想自己开车回家,结果被交警查获。执勤人员查阅其手机发现确实有一个刚刚完成的代驾付款信息。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不管是不是叫过代驾,酒后驾车就要受到相应的惩罚。经酒精检测,驾驶员吕某体内酒精含量达到9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民警依法扣留其驾驶证,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
案例二
9月1日晚,龙口大队二中队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在辖区龙港街道振兴路与渔港路路口设卡检查,21时许,执勤民警发现由东向西行驶的车牌号为鲁F99的小型轿车有酒后驾车的嫌疑,当即拦下进行酒精测试,经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为89mg/100ml,经询问当事人刘刚某,中午和朋友一起饮的酒,晚上临时有事驾车出来。经查刘某2017年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高速交警吊销驾驶证。
案例三
9月2日12点14分,莱州公安交警一中队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在对一辆鲁F6HF号轻型厢式货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神情慌张,吐字不清并且浑身酒气,涉嫌酒后驾车,经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酒精含量是34mg/100ml,属酒后驾车,在民警询问为什么要酒后驾车时,驾驶人李某称中午喝了点酒,平时这条路也没有查酒驾的,抱着侥幸心理就开车上路了,没想到被民警当场查获,随后,民警对其酒后驾车的违法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酒后驾车违法行为进行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相
关
法
规
酒后驾驶 无证驾驶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无证驾驶机动车
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或者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上道路行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并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饮酒后人往往无法正常控制车辆
无论是机动车还是电动车
都不要忽视酒精对人体的影响
一次侥幸可能让你后悔莫及
01
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等。
02
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03
视觉障碍。饮酒后会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饮酒后视野还会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04
疲劳。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蜀黍再次提醒大家
拒绝酒驾,不仅要管住自己
更要提醒、监督身边的朋友不酒驾
醉驾一旦发生事故,后果难以预料
驾前贪杯,驾后伤悲
酒后还想着拿起车钥匙
不仅是在拿自己的安全开玩笑
也是在挑战法律的底线
各位司机朋友请一定牢记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来源: 烟台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