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轻工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障2021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轻工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1年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育学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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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

14079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米山路30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职院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保障

第七条 学校设立以校长为主任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专业、制定招生办法、审核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委设专门监督电话:0533-6821189,对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十条 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以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招生条件与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及录取基本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颁布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

(二)参加2021年各分类招生考试,且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专科最低控制线。

(三)学校按照考生所在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学校开设英语课教学)。

第十三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四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五条 空中乘务专业报考条件:

(一)五官端正,身材均匀,无明显内、外八字;面部、颈部、手部、及其他部位无纹身、无明显疤痕、胎记。

(二)双眼矫正视力在视力表(C字表)不低于0.7,无色盲、色弱、斜视。

(三)身高:男生174-185cm,女生163-174cm。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

(一)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各招生省份招生委员会的要求,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普通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

1、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学校各招生专业无选考科目要求,录取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考试总成绩,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2、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某专业报考人数多而计划不足则从有余额的其他专业调剂计划录取。

(三)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

1、学生文化成绩及专业成绩必须达到生源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高职(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2、对于山东省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成绩及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对艺术类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外省省份,执行该省份相关投档规定。

(四)学校将录取结果及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同时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发入学通知书,考生可登录所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学校网站或者直接拨打学校招生办公室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五)转专业事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及学校具体管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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